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短视频拍摄制作合作团队成交公告
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短视频拍摄制作合作团队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短视频拍摄制作合作团队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其他视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 | ||
采购单位 | 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绵阳市科创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08日14:42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刘东文、李凤保、项翌 | ||
总成交金额 | ¥1.******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毛潇怡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16-******* | ||
采购单位 | 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绵阳市剑南路东段19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钟老师、08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绵阳市科创区玉泉北街70号华润中央公园4期13栋3楼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毛老师、0816-******* |
一、项目编号:四川领丰企采磋(2022)057号(招标文件编号:四川领丰企采磋(2022)057号)
二、项目名称:短视频拍摄制作合作团队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优视灵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西山东路95号
中标(成交)金额:1.******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四川优视灵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短视频拍摄制作合作团队 | 短视频拍摄制作合作团队 | (一)人员配置要求 1、人员配备:至少包含项目经理1名、视频顾问(编导)1名、摄像师1名、视频后期剪辑师1名; 2、能独立完成文案撰写及修改;制作方需安排视频顾问(编导)和视频设计师指导团队根据制作要求进行脚本设计; 3、具备一名以上有较高艺术水平丰富的导演经验,胜任多种题材作品的导演工作;具备编导等相关专业的工作人员。(并承诺在此项招标项目中参加工作) (二)拍摄技术要求 1、画面清晰、稳定,有一定美感;镜头要有起幅和落幅,保证拍摄过程中镜头的“平、稳、匀、准”; 2、保证录音质量,清晰无杂音; 3、录制现场光照均匀,合理使用灯光; 4、拍摄前,摄像人员要与参演人员(医院职工)充分交流,明确拍摄的重点,对一些重要的拍摄细节要彩排,并做好标记; 5、合理安排镜头运镜的节奏,突出我院职工良好的精神面貌,展示我院优美环境。 (三)视频技术要求 1、视频时长根据不同项目时长而定; 2、视频格式为:H.264或H.265编码的MP4文件; 3、拍摄原片分辨率在1920*1080或以上;4K分辨率最佳;制作成品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4、制作成品画面干净、色彩、色温、色调统一; 5、所有拍摄素材及制作项目工程文件于交片后还须保留6个月; 6、拍摄素材及制作项目工程文件单独存放文件夹,以便我院后期拷贝备份; 7、拍摄视频素材及作品内容等版权归我院所有,不得擅自使用我院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等。 (四)摄影拍照服务要求: 1、能单独提供摄影拍照服务; 2、临时性活动会议照片拍摄价格2小时内不高于500元;4小时内不高于700元且需1小时内交片。 | 3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和资金情况确定后续签下一年的合同)。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东文、李凤保、项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磋商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绵阳市剑南路东段190号
联系方式:钟老师、0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绵阳市科创区玉泉北街70号华润中央公园4期13栋3楼2号
联系方式:毛老师、0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潇怡
电 话: 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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