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景区标识和艺术装置二期(南山立交至一棵树观景台)(第二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山景区标识和艺术装置二期(南山立交至一棵树观景台)(第二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山景区标识和艺术装置二期(南山立交至一棵树观景台)(第二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 2022年 10月8日至 2022年10月10日)
项目标段名称 | 南山景区标识和艺术装置二期(南山立交至一棵树观景台)(第二次)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00 | |||||
项目编码 | ZN22C0022 | |||||||
招标公告编号 | ||||||||
招标人 | 重庆南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智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 023-********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万元)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重庆点维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 255 | 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设计并提交设计稿件。 2.设计稿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艺术装置制作、安装并验收合格。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
第二名 | 重庆市丫丫丫丫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 263.8 | 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设计并提交设计稿件。 2.设计稿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艺术装置制作、安装并验收合格。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
第三名 | 重庆四端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 265.1 | 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设计并提交设计稿件。 2.设计稿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艺术装置制作、安装并验收合格。 | 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点维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长岗村42幢2#搪烧车间 基本资格要求:合格。 特定资格要求: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市丫丫丫丫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铁路新村45号 基本资格要求:合格。 特定资格要求:无。 第三中标候选人:重庆四端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1388号11幢1单元11-1 基本资格要求:合格。 特定资格要求:无。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全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合格。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重庆南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3-********)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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