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高铁新城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仲裁事项法律专项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高铁新城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仲裁事项法律专项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高铁新城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仲裁事项法律专项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kxqz******
二、项目名称:高铁新城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仲裁事项法律专项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浙江三善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联合体) | 振兴东路78号泰隆金融大厦13层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高铁新城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仲裁事项法律专项服务 | 高铁新城片区综合开发项目仲裁事项法律专项服务 | 依法追究中国金茂的违约责任,拟向杭州仲裁院申请仲裁。 | 追诉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涉及的《衢州高铁新城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合作开发协议》的违约责任等工作提供法律意见,起草和审查相关法律文书,提供仲裁事项法律专项服务,全权处理相关纠纷。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委托事项结束之日止。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阳鹏,郑建斌,徐弋,陈显珍,郑素娟,胡云燕(采购人代表),周伟英(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专家6 | 专家7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北京炜衡(杭州)律师事务所 | 61.0 | 66.6 | 54.0 | 53.3 | 59.0 | 55.3 | 55.7 | 57.84 | 10.0 | 67.84 |
1 | 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 | 65.25 | 75.75 | 66.75 | 62.75 | 59.75 | 64.25 | 69.35 | 66.26 | 3.97 | 70.23 |
1 | 浙江五正律师事务所 | 30.8 | 36.9 | 33.0 | 24.5 | 37.0 | 24.5 | 40.5 | 32.46 | 1.76 | 34.22 |
1 | 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 | 67.8 | 77.1 | 72.0 | 68.5 | 62.0 | 69.5 | 69.5 | 69.49 | 1.69 | 71.18 |
1 | 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 | 61.0 | 77.3 | 71.0 | 66.0 | 60.0 | 67.0 | 62.6 | 66.41 | 2.64 | 69.05 |
1 | 浙江三善律师事务所 | 84.0 | 80.9 | 82.0 | 78.0 | 76.0 | 82.5 | 79.0 | 80.34 | 1.98 | 82.32 |
1 |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 70.5 | 78.6 | 73.0 | 69.0 | 70.0 | 71.5 | 69.0 | 71.66 | 1.59 | 73.25 |
1 | 浙江天赞律师事务所 | 57.5 | 72.5 | 61.0 | 57.0 | 66.0 | 58.5 | 64.0 | 62.36 | 2.15 | 64.51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成交金额*****万元至*****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衢州智慧新城管理委员会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33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钱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
质疑联系人:饶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衢州市柯城区白云北大道509号印象西城508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符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
质疑联系人:毛红娟
质疑联系方式:057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衢州市财政局
地 址:衢州市三江东路28号
传 真:0570-*******
联系人 :徐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0-*******
标签: 高铁新城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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