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华公司销售中心(售后)取送车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富华公司销售中心(售后)取送车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2-10-10 11:02:02
标段名称:富华公司销售中心(售后)取送车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标段编号:0736-ZB********/01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名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人民币) |
第一名 | 吉林省楚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 |
第二名 | 吉林省达兴名车服务有限公司 | ****** |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吉林省快车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不合格原因: |
1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提供采购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不得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 | 不合格 | 注册资金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100万元,不符合招标要求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错误的;
6)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联系人:姚瑶
电话:199*****696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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