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东】【合同】【竞争性磋商】肥东县花岗公墓管理处园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肥东】【合同】【竞争性磋商】肥东县花岗公墓管理处园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肥东县花岗公墓管理处园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一、合同编号:2022ADDFN*****-001

二、合同名称:肥东县花岗公墓管理处园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三、项目编号:2022ADDFN*****

四、项目名称:肥东县花岗公墓管理处园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肥东县花岗公墓管理处

合同甲方编号:********F*******X1

地址:肥东县店埠镇西山驿东1公里处

联系方式:180*****985

供应商(乙方):安徽宇豪物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913*****691*****XX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合瓦路149号上城国际新城铂爵宫办409、410

联系方式:137*****85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肥东县花岗公墓管理处园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物业服务项目 41 亩(包含所有建筑、绿地、墓区、停车场、园区道路、公共厕所等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组织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保、内勤、卫生保洁、绿化养护、食堂服务、水电设备维护、骨灰安葬、刻碑、立碑、祭祀高峰期间的各项服务工作。

主要标的数量:1年

主要标的单价:70万元

合同金额:7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
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
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
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
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
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6.7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
合同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
致;
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
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政府采购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年10月1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本页面提供的交易合同是按照《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皖政办〔2016〕65号)文件要求由市场主体发布,本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附件

声明函.pdf
中标通知书(物业).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园区物业管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