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区人民法院监控系统和电子公告屏中标结果

青山区人民法院监控系统和电子公告屏中标结果

20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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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监控系统和电子公告屏采购
采购编号:包采公〔2015〕1464号
评审日期:2015年04月01日
公示日期:2015年04月02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且具有完成采购项目能力的资格。 3、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状态为“有效”。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包头市青山区自由路13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幸福路7号街坊14栋204室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50*****8613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银行包头市青山支行营业部
经办人名称:郝健 杜红
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142*****49162.doc">招标文件(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监控系统和电子公告屏采购).doc
采购公告:*******&ver=2">采购公告
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
A2015年04月01日992,030.00阳信腾飞金融机具有限公司山东省阳信县阳城五路西段路南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晓东 乔如刚 高巍 尤海珍 王萍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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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海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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