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鼎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参股企业2022年第二批工程类专业、劳务分包框架招标(三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贵州鼎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参股企业2022年第二批工程类专业、劳务分包框架招标(三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贵州鼎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参股企业2022年第二批工程类专业、劳务分包框架招标(三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开始时间:2022年10月11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2年10月14日

贵州鼎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参股企业2022年第二批工程类专业、劳务分包框架招标(三次招标)(项目编号:XM**********)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标包编号

标包名称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下浮率(%)

中标比例(%)

质量

工期

资格能力条件

1

贵州鼎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批工程类劳务分包(三次招标)

1-1

贵州宏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220kV及以下输变电工程调试专业劳务分包框架招标

1

贵州泰铭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2

40

满足

满足

满足

2

湖北湘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

35

满足

满足

满足

3.初评被否决投标人名单及其否决原因汇总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标的

标包

否决投标原因

1

湖南恒宇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贵州鼎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批工程类劳务分包(三次招标)

贵州宏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220kV及以下输变电工程调试专业劳务分包框架招标

投标人未对所投标段对应公司做出“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承诺,根据招标文件初评要素表第九条作否决投标处理。

2

贵州启慧建设有限公司

贵州鼎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批工程类劳务分包(三次招标)

贵州宏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220kV及以下输变电工程调试专业劳务分包框架招标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承诺“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根据招标文件初评要素表第九条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格式详见附件3.投诉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提出异议,可当面递交或发送至指定邮箱。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提出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异议事项;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提出投诉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逾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招标人只接受实名有效投诉,查实投诉与事实不符的,招标人将追究相关单位责任。

三、其他公示内容

流标原因

标包数(个)

标的/标包名称

购标阶段流标:报名家数不足2家

0

/

投标阶段流标:投标家数不足2家

0

/

初评阶段流标

0

/

其他流标情况

1

贵州鼎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批工程类劳务分包(三次招标)/贵州宏电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220kV及以下输变电工程调试专业劳务分包框架招标:标包最小中标数量为3家,通过初评的有效投标人为2家,推荐中标候选人为2家,除推荐的2家之外的比例流标。

四、监督部门

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部门:贵州鼎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督审计部

●业务异议或质疑投诉电话:0851-********

●业务异议或质疑邮箱:dxnycggl@163.com

●监督投诉电话:0851-********

●监督投诉邮箱:dxnyjsb@163.com

●监督投诉机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箭道街2号宏业大厦贵州鼎新能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投诉邮编:******

五、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贵州电网物资有限公司(招标三部)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粑粑街5号

●联系电话:4008-100-1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投诉书

贵州电网物资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1日


投诉书

项目名称:

投诉提出日期:××××年××月××日

投诉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投诉对象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贵州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劳务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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