皋兰县]皋兰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封场建设项目[资审结果公示]
皋兰县]皋兰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封场建设项目[资审结果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皋兰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封场建设项目 | ||
项目类型 | 建设工程 | 项目编号 | E620*****050***** |
交易中心 |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皋兰分中心 | 辖区代码 | ****** |
交易编码 | E620*****050***** | 招标文件编号 | E620*****050*****001001 |
资金来源 | 财政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监督机构 | 皋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皋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
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铁路项目除外) 757.09 | |
招标方案说明 | 施工图范围内所有的建筑安装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
建设单位 | 皋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甲方联系人 | 魏万春 |
代理名称 | 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电话 | 150*****821 |
项目内容 | 垃圾场填埋区封场面积约*****.75平方米,封场规模为IV类,建设内容包括:垃圾堆体整形工程、封场覆盖与防渗工程、渗滤液导排和处理工程、填埋气体导排与处理工程、雨洪水导排工程、绿化与植被恢复工程等。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136*****116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1 | E620*****050*****001001 | 757.09万元 | 施工 | 查看详情 |
标段名称: 皋兰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封场建设项目 投标人资格条件: 详情见招标公告 标段内容: 工程-其他工程-环境工程-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工程 |
皋兰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封场建设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皋兰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封场建设项目已由皋发改行【2022】72号、皋住建行审【2022】0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皋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
1、招标单位:皋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项目名称:皋兰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封场建设项目
3、建设地点:皋兰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内
4、项目总投资:757.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03.93万元
5、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垃圾场填埋区封场面积约*****.75平方米,封场规模为IV类,建设内容包括:垃圾堆体整形工程、封场覆盖与防渗工程、渗滤液导排和处理工程、填埋气体导排与处理工程、雨洪水导排工程、绿化与植被恢复工程等。
6、资金来源:县级财政拨款
7、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所有的建筑安装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8、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8月12日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0、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9-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自成立以来至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申请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申请人近三年(2019年9月1日至今)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和经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为准);
4、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在本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质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安全员与安全生产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5、申请人需配备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以上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合格的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2021年10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包括人员姓名及缴费序列号的社保缴费证明,如为新成立公司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需提供社保开户证明或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6、申请人的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锁定并依据甘建建〔2021〕231号文件规定在“智慧住建-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平台”上报工程项目投标信息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将系统生成的《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编入申请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确保编入申请文件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与监督管理平台系统里填报并承诺的一致;
7、申请人应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和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说明及承诺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8、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9、省外建筑企业应依据甘建服〔2020〕296号文件规定办理进甘登记,并将打印的带有条形码和二维码的《省外入甘建筑业(监理)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编入申请文件;
10、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采用《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资格审查评审系统》评审。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起止时间:2022年09月27日至2022年10月2日(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通过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在线免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需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请点击“我要投标”按钮(http://lzggzy.iy.lanzhou.gov.cn/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本项目后续工作。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9时30分
2、递交方式:申请人登录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兰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端口在线上传电子申请文件(.SGEF格式一份、.CZR格式一份,申请文件编制工具应与资格预审文件一致,上传通道于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4小时开启)。
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电子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
①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甘肃交易通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请各申请人选择相应的申请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申请文件;
②申请人应依据甘建建〔2015〕436号、甘建法〔2019〕377号文件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③关于原件的说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书等各类证明材料,以复印件、扫描件或者电子证照编入申请文件,由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申请函中的有关声明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递交原件备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仅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zggzyjy.lanzhou.gov.cn/)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均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皋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352号
联系人:魏万春
联系电话:136*****116
招标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博大路3号院1号楼16层1603
联系人:魏丽莉
电子邮箱:**********@qq. com
监督单位:皋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7日
皋兰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封场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有我单位负责招标的“皋兰县城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封场建设项目”,招标编号:E620*****050*****001001,现将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的内容变更如下:
原资格预审文件中“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8月12日;”更改为“计划工期:2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6月12日;”。资格预审文件中关于此内容作出相应澄清,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皋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址:兰州市皋兰县石洞镇北辰路352号
联系人:魏万春
联系电话:136*****116
招标代理机构:中环建(北京)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博大路3号院1号楼16层1603
联系人:魏丽莉
电子邮箱:**********@qq.com
监督单位:皋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7日
标签: 理场封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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