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成交公示】金寨县高标准农田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公示中】

【金寨县】【成交公示】金寨县高标准农田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公示中】

成交公示信息&nbsp

金寨县高标准农田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Z-CG-XS*****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高标准农田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第1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677号中国人保财险华东中心(西院)B座

中标(成交)金额:按保费综合费率5%折算,折算成交金额:陆拾万零伍仟元整(小写:******.00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供应商名称(第2名):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农业大厦16层

中标(成交)金额:按保费综合费率5%折算,折算成交金额:贰拾柒万伍仟元整(小写:******.00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供应商名称(第3名):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悬剑山路中国供销大别山农产品物流园H02栋101、201、301铺

中标(成交)金额:按保费综合费率5%折算,折算成交金额:壹拾叁万贰仟元整(小写:******.00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供应商名称(第4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梅山路与龙河路交叉口金融大厦一层101室、二层201室、三层313、314、315室

中标(成交)金额:按保费综合费率5%折算,折算成交金额:捌万捌仟元整(小写:*****.00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金寨县高标准农田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服务范围:1、田间道路。包含田间道路、生产路基机耕桥。2、排灌系统。包含小型堰坝(塘)、农用(机)井、小型泵站、小型集雨设施等水源工程;明渠、管道等输水工程;硬化明沟、暗管等排水工程;水闸、渡槽、倒虹吸、农桥、涵洞、跌水、量水设施等渠系建筑物;以及喷灌、微灌、水肥一体化设备等节水灌溉工程。3、防护工程。主要包括护堤、护岸等小型岸坡防护工程;谷坊、沟头防护、拦河坝等沟谷治理工程;截水沟、排洪沟等坡面防护工程。

4、变配电工程。包含输电线路、变配电设备、弱电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5、其他工程。为实现农田建设目标,提升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能力建设的其他工程项目。

服务要求:1、在保险赔偿责任期间内,被保险项目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因其工程质量潜在缺陷发生事故造成被保险项目物质损坏而无法使用的,保险人将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修理、加固或重建的费用(工程损坏是指工程项目发生保险事故而无法使用的情况,只包括工程本身成本,不涉及其他损失和费用)。由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内负责维修,修复或重建。2、雷击、暴雨、洪水、暴雪、台风等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保险保障。3、日常使用过程中因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损毁、盗抢、故障等,承保机构需要对工程设施进行修复并通过验收。4、承保机构应投入一定比例的管护人员费用,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防灾防损,为高标准农田提供高效优质管护服务。聘请第三方质量风险管理机构(TIS)对工程施工进行风险把控和监督,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服务时间:保险期限自高标准农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一年质保期满之日起,承保期10年。

服务标准:共保各方应遵守“客户第一、服务第一、信誉第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保原则,共同承担共保项目的保险责任与义务。共保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共保各方应签署协议与已落实。

主承保人:

1、全权负责共保项目的经营管理,直接对投保人(被保险人)负责,并负有最终决定权。2、根据共保协议及保险合同规定、及时将有关保险业务处理情况通知其他共保方。3、根据共保协议负责与投保人签署保单,并承担收费、验标、出单等承保服务及保费分摊等工作。

4、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设计、建设监理和验收等前期工作。5、依照本公司制定的操作实务独立开展承保工作,并根据与投保人最终确定的承保条件收取保险费,出具保险单,存档保管承保卷宗材料。也可视情形申请其他共保人共同参加客户评估和标的验审工作,其他共保人应积极参与联合验标。6、每笔业务承保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其他共保人提供相关资料,其他共保人出单并开具发票,10个工作日将按照共保份额计算的保费支付给其他共保人。7、依照本公司制定的操作实务独立开展管护工作,也可视情形申请其他共保人共同参加日常巡查和管护工作,其他共保人应积极参与联合管护。8、协调和处理管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主承保人对巡查、抽查发现工程隐患、损毁等提出修缮意见,同时根据保险条款划定保险责任。

共保各方:

1、一致同意委托主承保人作为本协议共保体的全权代表,负责与共保项目投保人(被保险人)洽谈有关保险事宜。2、完全接受由主承保人与投保人就有关保险事宜所做出的决定;按保险合同及本共保协议要求执行主承保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达成的相关协议。

其他事项:共保各方一致同意,在共保协议下,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给主承保人的任何送达,均视为送达到各共同保险人。主承保人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送达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并转送其他共保人。共保各方可以委托主承保人处理相关事宜,并根据各自承保的份额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及赔偿责任。

五、评审专家名单:牛峰、任晓红、韦朝勇、曹化均、黄遵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安粮城市广场15栋401,联系电话:138 6668 1441。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釆购管理科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

联系方式:138 6564 0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安粮城市广场15栋 401

联系方式:138 6668 1441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

5.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公司)

7.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公司)

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

9.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2日

金寨县高标准农田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Z-CG-XS*****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高标准农田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第1名):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677号中国人保财险华东中心(西院)B座

中标(成交)金额:按保费综合费率5%折算,折算成交金额:陆拾万零伍仟元整(小写:******.00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供应商名称(第2名):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农业大厦16层

中标(成交)金额:按保费综合费率5%折算,折算成交金额:贰拾柒万伍仟元整(小写:******.00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供应商名称(第3名):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悬剑山路中国供销大别山农产品物流园H02栋101、201、301铺

中标(成交)金额:按保费综合费率5%折算,折算成交金额:壹拾叁万贰仟元整(小写:******.00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供应商名称(第4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梅山路与龙河路交叉口金融大厦一层101室、二层201室、三层313、314、315室

中标(成交)金额:按保费综合费率5%折算,折算成交金额:捌万捌仟元整(小写:*****.00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金寨县高标准农田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

服务范围:1、田间道路。包含田间道路、生产路基机耕桥。2、排灌系统。包含小型堰坝(塘)、农用(机)井、小型泵站、小型集雨设施等水源工程;明渠、管道等输水工程;硬化明沟、暗管等排水工程;水闸、渡槽、倒虹吸、农桥、涵洞、跌水、量水设施等渠系建筑物;以及喷灌、微灌、水肥一体化设备等节水灌溉工程。3、防护工程。主要包括护堤、护岸等小型岸坡防护工程;谷坊、沟头防护、拦河坝等沟谷治理工程;截水沟、排洪沟等坡面防护工程。

4、变配电工程。包含输电线路、变配电设备、弱电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5、其他工程。为实现农田建设目标,提升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能力建设的其他工程项目。

服务要求:1、在保险赔偿责任期间内,被保险项目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因其工程质量潜在缺陷发生事故造成被保险项目物质损坏而无法使用的,保险人将按照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修理、加固或重建的费用(工程损坏是指工程项目发生保险事故而无法使用的情况,只包括工程本身成本,不涉及其他损失和费用)。由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内负责维修,修复或重建。2、雷击、暴雨、洪水、暴雪、台风等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保险保障。3、日常使用过程中因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损毁、盗抢、故障等,承保机构需要对工程设施进行修复并通过验收。4、承保机构应投入一定比例的管护人员费用,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做好防灾防损,为高标准农田提供高效优质管护服务。聘请第三方质量风险管理机构(TIS)对工程施工进行风险把控和监督,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服务时间:保险期限自高标准农田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一年质保期满之日起,承保期10年。

服务标准:共保各方应遵守“客户第一、服务第一、信誉第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保原则,共同承担共保项目的保险责任与义务。共保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共保各方应签署协议与已落实。

主承保人:

1、全权负责共保项目的经营管理,直接对投保人(被保险人)负责,并负有最终决定权。2、根据共保协议及保险合同规定、及时将有关保险业务处理情况通知其他共保方。3、根据共保协议负责与投保人签署保单,并承担收费、验标、出单等承保服务及保费分摊等工作。

4、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设计、建设监理和验收等前期工作。5、依照本公司制定的操作实务独立开展承保工作,并根据与投保人最终确定的承保条件收取保险费,出具保险单,存档保管承保卷宗材料。也可视情形申请其他共保人共同参加客户评估和标的验审工作,其他共保人应积极参与联合验标。6、每笔业务承保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其他共保人提供相关资料,其他共保人出单并开具发票,10个工作日将按照共保份额计算的保费支付给其他共保人。7、依照本公司制定的操作实务独立开展管护工作,也可视情形申请其他共保人共同参加日常巡查和管护工作,其他共保人应积极参与联合管护。8、协调和处理管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主承保人对巡查、抽查发现工程隐患、损毁等提出修缮意见,同时根据保险条款划定保险责任。

共保各方:

1、一致同意委托主承保人作为本协议共保体的全权代表,负责与共保项目投保人(被保险人)洽谈有关保险事宜。2、完全接受由主承保人与投保人就有关保险事宜所做出的决定;按保险合同及本共保协议要求执行主承保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达成的相关协议。

其他事项:共保各方一致同意,在共保协议下,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给主承保人的任何送达,均视为送达到各共同保险人。主承保人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送达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并转送其他共保人。共保各方可以委托主承保人处理相关事宜,并根据各自承保的份额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及赔偿责任。

五、评审专家名单:牛峰、任晓红、韦朝勇、曹化均、黄遵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收取*****.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安粮城市广场15栋401,联系电话:138 6668 1441。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釆购管理科提出投诉。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

联系方式:138 6564 08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安粮城市广场15栋 401

联系方式:138 6668 1441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3.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

5.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公司)

7.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县支公司)

8.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

9.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

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安徽相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2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高标准农田 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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