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武汉航道局武汉航道管理处测量软件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长江武汉航道局武汉航道管理处测量软件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成交单位: | 武汉康恩铂斯科技有限公司 | ||||
公告日期: | 2015-04-07 06:51:20 | ||||
项目名称: | 长江武汉航道局武汉航道管理处测量软件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GDC-****************2 | ||||
查看采购公告: | 查看公告 | ||||
采购项目信息 | |||||
采购人: | 长江武汉航道局武汉航道管理处 | 成交供应商: | 武汉康恩铂斯科技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万勇 | 联系人: | 文攀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139*****193 | ||
联系手机: | 133*****592 | ||||
电子邮件: | ********2@qq.com | 电子邮件: | ********6@qq.com | ||
开始日期: | 2015-03-30 08:31:55 | 送货地点: | 武汉市武昌区黄鹤楼道95号 | ||
截止日期: | 2015-04-03 08:31:55 | 到货时间: | 采购结果公告后 20天 | ||
纪检监察电话: | ***-******** | ||||
资质要求: | 1.符合中央政府采购规定;2.在湖北区域内,设有所投标品牌的特约维修点,以方便售后;3.提供免费上门培训,直到我方完全独立操作; | ||||
采购单位备注: | |||||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 |||||
送货地点: | 满足 | 到货时间: | 满足 | ||
服务承诺: | 产品售出后的服务质量和后续支持是客户最关心的问题,也是公司实力和技术能力、服务能力的一种体现。我公司将对售出的产品提供如下的服务:1、硬件部分:(1)我公司对售出的非成系统的GPS产品的主机保修三年、配套附件保修一年。(2)我公司对售出的测深仪产品的主机及配套附件保修一年。(3)我公司对售出的成系统的产品(如打桩系统等)提供一年保修。(4)我公司对售出的移动GIS数据采集器产品主机保修一年,附件保修半年。(5)超过保修期的,需要提供产品维修或上门服务的,我们将收取一定费用。2、产品软件部分: 软件部分终身免费升级(有重大版本升级或者功能拓展、应特殊要求定制开发的除外),升级服务的获得可与我公司的技术部门联系。3、培训服务: (1)我公司对售出的产品提供一次免费培训服务(具体培训方案由乙方确定),重复培训酌情收取费用。(2)我公司对售出的系统产品(如打桩系统等)提供一年的免费维护,对超出免费维护时间的系统产品提供有偿服务。4、技术支持公司设有技术服务专线电话(、 )、传真()为用户提供专业的技术参考意见。5、服务响应时间:服务请求如不涉及产品改动或硬件损坏,在上班时间我们将在8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在24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6、服务有限保证:本公司对产品提供的售后服务只限于产品应用方面的技术支持,对于产品在应用过程中引起的非因产品内在质量瑕疵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以下情况不属于保修范围:1、因不正常操作及人为或自然灾害而引起的损坏。2、自行拆卸改装产品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外壳损坏)造成损坏。3、未按我方产品使用说明的规范操作而引起的故障。此售后服务承诺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 ||||
供应商简介: |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 ||||
报价总金额: | 194,500.00 | ||||
采购人意见 | |||||
选择价位最低的康恩伯斯科技有限公司 | |||||
中标供应商报价 | |||||
供应商名称 | 投标总金额 | ||||
武汉康恩铂斯科技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 194,500.00元 | ||||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采购一处:***-********、72、********。 | |||||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 |||||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 |||||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 |||||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 |||||
提示: | |||||
成交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向我中心综合处提出质疑。 |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