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煤矿双梁起重机大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祁东煤矿双梁起重机大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祁东煤矿双梁起重机大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QDMK-DXGC-2022-09
2、项目名称:祁东煤矿双梁起重机大修项目
3、项目地点:祁东煤矿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最高投标限价:7万元
二、招标内容
1、设备名称:双梁起重机大修;设备型号:QD-20/5T;维修数量:1套
2、 维修内容:
(1)检查车限位、过卷等保护恢复灵敏,损坏的需要更换;
(2)检查所有电控系统,更换磨损超标的接触器、保护器、过流器等老化电器元件;
(3)检查全制动器、液压推动器、制动闸瓦、损坏的需要更换,使制动系统灵敏可靠;
(4)行车承重梁接头处有松动,需要进行加固、调整;
(5)检查所有传动轴、联轴器、更换易损件;
(6)全部减速机检修齿轮、轴承,更换减速机油及易损件;
(7)全部电机检修、更换电机轴承油;
(8)大、小车行走轮组检修保养、更换易损件、检修滑轮
(9)大、小钩头滑轮组件及防护罩磨损,需更换
(10)操作室继电器、防风玻璃更换
(11)起重机照明灯1件损坏,需修复
(12)桥式起重机调试完好、正常使用,并通过行车强检。
(13)此项目必须现场维修,维修过程中所用配件必须接受现场使用部门监督。
备注:以上维修内容仅供报价参考,投标单位需到现场勘探,风险自负,维修的设备最终要求能够达到质保期内(质保期12个月)正常使用;中标结果一旦确定不再进行二次鉴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起重机维修项目且具有特种设备相对应的维修资质,具有本招标项目同类业绩。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行为,也没有因设备质量或服务原因而败诉或被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
祁东煤矿双梁起重机大修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祁东煤矿双梁起重机大修项目(项目编号:202*****151******)项目,于2022年10月12日09时00分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省雄峰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2022年10月12日 至2022年10月14日19时18分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祁东煤矿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祁东煤矿
2022年10月12日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祁东煤矿双梁起重机大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QDMK-DXGC-2022-09
2、项目名称:祁东煤矿双梁起重机大修项目
3、项目地点:祁东煤矿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最高投标限价:7万元
二、招标内容
1、设备名称:双梁起重机大修;设备型号:QD-20/5T;维修数量:1套
2、 维修内容:
(1)检查车限位、过卷等保护恢复灵敏,损坏的需要更换;
(2)检查所有电控系统,更换磨损超标的接触器、保护器、过流器等老化电器元件;
(3)检查全制动器、液压推动器、制动闸瓦、损坏的需要更换,使制动系统灵敏可靠;
(4)行车承重梁接头处有松动,需要进行加固、调整;
(5)检查所有传动轴、联轴器、更换易损件;
(6)全部减速机检修齿轮、轴承,更换减速机油及易损件;
(7)全部电机检修、更换电机轴承油;
(8)大、小车行走轮组检修保养、更换易损件、检修滑轮
(9)大、小钩头滑轮组件及防护罩磨损,需更换
(10)操作室继电器、防风玻璃更换
(11)起重机照明灯1件损坏,需修复
(12)桥式起重机调试完好、正常使用,并通过行车强检。
(13)此项目必须现场维修,维修过程中所用配件必须接受现场使用部门监督。
备注:以上维修内容仅供报价参考,投标单位需到现场勘探,风险自负,维修的设备最终要求能够达到质保期内(质保期12个月)正常使用;中标结果一旦确定不再进行二次鉴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起重机维修项目且具有特种设备相对应的维修资质,具有本招标项目同类业绩。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行为,也没有因设备质量或服务原因而败诉或被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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