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标题: | 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维护空调溴化锂机组采购结果公告 | 有效期: | 2022-09-30 至 2022-10-08 | 撰写单位: | 中科信联(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李静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维护空调溴化锂机组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H22-******-***** 二、项目名称: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维护空调溴化锂机组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维护空调溴化锂机组采购 供应商名称:辽宁新力发展机电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沈阳市和平区北四经街26号甲3 中标(成交)金额:5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维护空调溴化锂机组采购 服务类 名称: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全民健身中心) 维护空调溴化锂机组采购项目(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空调溴化锂机组更换溶液及保养维护 服务要求:1、溴化锂溶液及设备,储运及安装期间应采取正确的保护设施,以确保设备在任何情况下不受破损。 2、冷凝器、蒸发器等水管的接驳口,须采取适当保护措施,以防异物进入。 3、需为机组提供必要的钢支架、吊架、以及固定螺栓等。 4、除特别说明外,制冷机水侧设备(如冷凝器、蒸发器等)的工作压力及试验压力应分别达到要求。 5、机组所使用的保温和隔声材料须为防火材料。 6、机组的所有主要部件、配附件均需经过防锈处理包括不同金属的隔离以防产生电化锈蚀。 7、维修后,设备的制冷能力、出入水温度等各项参数需满足设计要求。 8、机组所产生的噪音,需满足当地环保部门的有关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函〔2017〕603号】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符鋆、郑春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维护空调溴化锂机组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7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三马路61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科信联(辽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97号汇锦金融中心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静 电 话:176*****721 十、附件 采购文件: 维护空调溴化锂机组采购磋商文件(定稿).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维护空调溴化锂机组采购 供应商名称:辽宁新力发展机电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