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泰达广场A区、B区及中央广场之A区塔楼1-4层装修工程中标结果
(施工)泰达广场A区、B区及中央广场之A区塔楼1-4层装修工程中标结果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44003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开发施工[2015]04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达广场A区、B区及中央广场项目之A区塔楼1-4层装修工程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行政许可【2014】101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泰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受 天津泰达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装修面积约1.3万平方米。造价约4000万元,A区建筑为两栋超高层办公楼,地上A1为27层,标准层层高4.4米,A2为28层,标准层层高4.2米,均按甲级办公楼标准设计。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开发区第二大街以北,第一大街以南,新城西路以东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泰达广场A区项目A1塔楼首层大堂、3、4层精装修工程
2.4 工期要求:2015年06月01日 至 2015年09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提供天津开发区入区核验证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正项目经理可兼任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其他管理岗位(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副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管理负责人、安全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管理岗位(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本)(3)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4)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实验员、材料员、机管员、造价员、资料员、民管员各1人(5)项目部人员执行津建筑[2012]141号文件。 , 业绩要求: 近3年至少完成2个造价4000万元以上的大型公建装修装饰项目。不接受总承包合同包含的装修项目业绩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资格预审方法5.1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6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6.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04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 年 4 月 8 日 至 2015 年 4 月 14 日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7.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4月09日至2015年04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开发区奥运路11号德圣慧谷二层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
7.3 资格预审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泰达发展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秉军(印鉴)
办公地址:开发区第三大街恂园东路1号
邮政编码:300450联系人:杨渊凤电话:********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开发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夏宝阳(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奥运路11号德圣慧谷二层
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高岩电话:********
传 真:********
日期:2015 年 4 月 8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王光华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3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刘卫民、赵健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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