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松雅湖生态新城发展中心(长沙县松雅湖湿地公园事务中心)松雅湖生态新城地形图测绘(1:2000)合同公告

长沙县松雅湖生态新城发展中心(长沙县松雅湖湿地公园事务中心)松雅湖生态新城地形图测绘(1:2000)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CS-202*****0043-1
采购人(全称):长沙县松雅湖生态新城发展中心(长沙县松雅湖湿地公园事务中心)(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湖南地质勘查院(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松雅湖生态新城地形图测绘(1:2000)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004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松雅湖生态新城地形图测绘(1:2000) 测绘服务对松雅新城水渡河区以外的地形图测绘,为规划编制,设计类工作提供必要的依据等。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陆万陆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松雅湖生态新城地形图测绘(1:2000),1项,总价玖拾陆万陆仟捌佰元整(******元)。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10-07 ——2022-12-31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根据采购人要求对松雅湖生态新城辖区进行1:2000地形图测量,面积约38平方公里。整体范围分为三块,第一块北至信息学院北路,东至捞刀河,南至北绕城高速,西至捞刀河支流;第二块为南至星沙联络线、黄兴大道、长浏高速连线,东至京珠高速,北至金安大道南侧规划铁路线、捞刀河连线,西至捞刀河;第三块为边界外拓展300米范围。

本项目采用全野外1:2000数字化测图,生产1:2000数字线划图(DLG)。数字线划图(DLG)应表示定位基础、居民地及设施、交通、管线、水系、境界与政区、地貌、植被与土质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名与注记等。地物、地貌的各项要素的表示方法和取舍原则,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所有的地物必须要有地物编码,地物编码规则及分层必须按照《长沙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数据标准》(试行)执行。成果交付方式:正式测绘成果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后,由技术服务单位提供全套成果文件。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合同签订生效并提交初步成果,支付合同金额的30%(凭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付款)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提交正式成果,支付合同金额的50%(凭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付款)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正式成果通过验收且符合采购人的全部要求并提交最终成果(含文本、电子文件等)后付清剩余20%(凭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付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市火星支行(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湖南地质勘查院:430*****463*********)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本合同执行的技术标准:

(1)《工程测量标准》(GB*****-2020)

(2)《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规范》(CJJ/T 73-2010);

(3)《HNCORS网络RTK测量技术规定》(试行);

(4)《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 2009-2010);

(5)《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 第一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 *****.1-2017);

(6)《数字地形图产品基本要求》(GB/T *****-2009);

(7)《长沙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数据标准》(试行);

(8)《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009);

(9)《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008)。

技术要求及成果形式

(1)平面坐标系统

平面坐标系统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14°00′00″。

(2)高程系统及等高距

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基本等高距为1.0米。

(3)成图方式及比例尺

地形图采用全野外数字化测量技术成图。成图比例尺为1:2000。

数据入库标准按照《长沙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数据标准》(试行)执行。

(4)成果形式

1)、文档资料:(1)项目实施工作方案;(2)1:2000数字化测图专业技术设计书;(3)1:2000数字化测图专业技术总结;(4)控制点成果表;(5)1:2000数字化测图质检报告。

2)、图件成果:任务区1:2000数字线划图成果(dwg格式)。

项目完成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各种图件及数据库等,移交采购人。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数字线划图成果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且能与原有数字地理空间框架地形成果和数据库无缝对接。中标供应商接受业主单位全程质量跟踪监督检查。

质量要求应符合以下要求:

数字线划图:图形要素完整,正确,取舍得当,各要素协调,图幅接边正确。

验收标准:通过采购人或第三方具有测绘资质的机构进行验收,且正式成果必须通过验收并提交最终成果。

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纠纷原因来自中标供应商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供应商返工直至验收合格,有关返工、再次验收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无条件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实施,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责任

1、负责相关单位、相关部门的关系协调;

2、保证乙方队伍顺利进场,并对乙方进场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必要帮助。

乙方责任

1、乙方在根据工期要求组织测绘队伍进场作业,根据要求确保测绘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2、项目施工期间的仪器设备及人员安全由乙方负责。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县安沙镇毛塘社区罗家路19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凌霄路68号
法定代理人:罗卫滋法定代理人:刘森荣
委托代理人:欧阳武委托代理人:钟佩
电话:0731-********电话:0731-********
传真:0731-********传真:0731********



标签: 地形图测绘 湿地公园 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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