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3665274)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信访协同工作平台”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253665274)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信访协同工作平台”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信访协同工作平台”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发布时间:2022-10-14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信访协同工作平台”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合同包[3500]FJZSZB[GK]*******-1) 一、项目编号: [3500]FJZSZB[GK]*******

二、项目名称: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信访协同工作平台”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0]FJZSZB[GK]*******-1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福建中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169号盛辉物流集团总部大楼二十二层01-13单元 *******.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3500]FJZSZB[GK]*******-1 包1

福建中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网“信访协同工作平台” 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等要求 1 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标准 *******.0000

五、评标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徐银华 (包1)
评审专家:肖新华,黄凌,黄喜德,陈松铃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2、本项目代理费用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0%;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3、中标人以现金、转帐、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4、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名:福建正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梅峰路支行;账号:406*****501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 [3500]FJZSZB[GK]*******-1 包1 : ***** 元收取对象: 福建中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所有投标人资格性审查与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53号

联系方式: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正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鳌里村敖里路205号519室

联系方式:刘晓岩、周竹平、李楠 0591-********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刘晓岩、周竹平、李楠

电话: 刘晓岩、周竹平、李楠 0591-********

福建正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友情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协同 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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