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审讯录像设备”货物中标结果
公安局“审讯录像设备”货物中标结果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审讯录像设备”货物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评审,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 项目名称:商丘市公安局“审讯录像设备”
采购预算价:245000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采购编号:商财采(2015)079号
三、谈判信息:
1.谈判时间:2015年4月8日
2.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评标室
3.公告日期:2015年4月1日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4.竞争性谈判文件见附件:[点击下载]
5.谈判小组成员:李新德、路平、吴善旺(采购人代表)
四、成交信息:
1、成交标准: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成交原则为,在完全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以最后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
2、评审结果:经谈判小组审定,按照规定的成交原则,成交供应商为:河南三洲科贸有限公司
成交价:218400元
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捌仟肆佰元
公司注册地:河南省郑州市
成交主要标的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生产厂家
商清同步录音录像主机
鼎鑫鸿基高清数字审讯系统d-300(g)
7台
深圳市鼎鑫鸿基实业有限公司
高清sdi摄像机
鼎鑫鸿基m0079
14台
深圳市鼎鑫鸿基实业有限公司
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
三洲szsl-6808
7套
河南三洲科贸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商丘市公安局
采购人代表:吴先生135*****911
政府集中代理机构: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曹先生 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0-*******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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