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江区审计局关于碧江区本级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编制区级决算草案审计结果的公告
碧江区审计局关于碧江区本级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编制区级决算草案审计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年初审计工作计划安排,碧江区审计局对碧江区本级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编制区级决算草案、国家金库碧江区支库2021年度财政资金收纳、划分、留解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铜仁市碧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建局)、铜仁市碧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以下简称区环卫处)两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7月26日,碧江区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计工作报告。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2021年区本级决算草案反映,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额158,068万元,占预算调整数的100.30%,同比增长3.8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16,857万元,同比增长8.69%;非税收入完成41,2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6.07%),同比下降7.88%。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346,413万元,占预算调整数的108.25%,同比增长0.69%。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额188,272万元,占预算调整数的86.92%,同比增长17.02%;基金预算支出总额229,070万元,占预算调整数的89.25%,同比下降12.81%。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收入总额17,253万元,占预算调整数的105.76%,同比增长18.33%;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额15,488万元,占预算调整数的101.12%,同比增长5.4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额22,052万元,占预算调整数的122.51%,同比增长1.2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22,709万元,占预算调整数的126.16%,同比增长4.32%。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二类疫苗资金未严格执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涉及资金779.46万元。2021年至2022年2月期间,区人民医院及环北卫生服务中心收取的二类疫苗资金779.46万元(区人民医院455.62万元、环北卫生服务中心323.84万元)一直未缴非税收入专户,直接用于单位聘用人员工资、职工生活费、办公用品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
(二)将单位资金存储个人账户。环北卫生服务中心职工童某会在2019至2022年3月期间,将负责收取的二类疫苗资金存入童某会在农商行开设的个人银行账户,每月月底或月初再从个人账户转账到单位账户。
(三)应缴未缴二类疫苗收入1,049.21万元。铜仁市碧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度为区人民医院、环北卫生服务中心等17家用苗单位配送二类疫苗,涉及资金1,871.49万元,截至2022年3月,上缴区财政专户822.28万元,未上缴区财政专户1,049.21万元。
(四)违规扩大开支范围,涉及资金203万元。区城管局将申请追加的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费用于2021年油菜花节设置费用、日常办公费、临时人员工资、办公楼维修费用、职工食堂费用、职工差旅费、驻村工作经费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共涉及资金203万元。
(五)工资专户拨付非工资性费用支出478.82万元。2021年度区财政局从工资专户向铜仁市碧江区公安局、铜仁市碧江区卫生健康局等单位拨付非工资性费用共计478.82万元,其中:报刊费1.06万元、慰问费95.52万元、工作经费182.24万元、工会经费200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住建局、区环卫局2个部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及时足额上缴非税收入8,569.76万元。截至审计日,区住建局共收到购房款等非税收入10,158.23万元,(天都等购房款5,329.47万元,银行利息363.6万元,武陵大道购房款合计4,162.52万元,基础设施配套费69.74万元,智慧产业园公租房购房款232.9万元),累计上缴非税收入1,588.47万元(其中武陵大道购房款1,258.47万元;征收中心银行利息130万元;保障中心智慧产业园公租房购房款等200万元),应缴未缴 8,569.76万元(其中征收中心天都等购房款5,329.47万元;武陵大道购房款合计2904.05万元;征收中心银行利息233.6万元;局机关基础设施配套费69.74万元;智慧产业园公租房购房款32.9万元)。
(二)项目支出内部管理制度有漏洞,财政资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区住建局作为业主单位实施的大量工程项目,其工程款支付渠道多样,存在多个单位共同支付同一项目或者施工单位工程款的情况,区住建局只对“过该局的资金”(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和单位银行账户支付的资金)进行会计核算,其他单位(平台公司、工程贷企业等单位)支付的工程款未纳入该局管理并进行会计核算。该局工程项目由城建站、村管站和招商项目股等多个站所负责具体事务管理,其具体负责项目的经办人员所登记项目台账未登记付款时间及其对应付款金额,每个项目只登记了付款总金额,加之项目经办人员变动频繁,且人员变动时未做好工作移交手续,导致该局工程项目台账底数不清。经抽查部分施工单位,区住建局与施工单位统计的工程款金额差异较大,出现部分已付工程款应统未统的情况,财政资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三)决算编制不完整。区住建局2021年度收入决算137,826.26万元,支出决算139,440.26万元,征收中心和保障中心收支未纳入该局决算编制范围。
(四)截留租赁补贴18.76万元。碧江区财政局根据区住房保障中心提供的租赁补贴发放清册将资金转入银行代发账户后,若出现部分资金代发失败,代发失败资金最终将退回至保障中心资金往来结算户(开户行:工商银行铜仁梵净山支行、账号:240*****292********)。发放失败人员经核实如需继续补发租赁补贴的,将列入下一批发放名单重新向碧江区财政局请款,原发放失败资金将积累在该往来资金结算户。截至2021年末,该账户共截留发放失败的租赁补贴18.76万元。
(五)川硐街道办事处未及时足额上缴武陵大道购房款172.23万元。据川硐街道办事处提供的相关资料反映,截至审计日,川硐街道办事处共收到武陵大道购房款372.23万元,2021年4月27日转入区住建局账户武陵大道房款200万元,应缴未缴武陵大道房款172.23万元。
(六)重大资金支出未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2021年3月23日保障中心借给铜仁市纬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880万元,该笔资金支出未经相关会议研究讨论,无领导签字。
(七)未对部分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1.碧江区保障中心为区住建局所属副科级事业单位,自2019年1月至审计日止,保障中心未对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2.维修资金专户由区住建局物管科管理,2012年8月至审计日止,未对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八)因保管不善导致部分会计原始凭证遗失。1.碧江区保障中心共有4个银行账户,其中铜仁市碧江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资金往来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铜仁梵净山支行,账号:*******************)2019年1-8月的会计原始凭证遗失。2.铜仁市碧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维修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铜仁分行,账号:1330*****815)2012年9月-2019年12月期间部分原始凭证遗失。
(九)未按规定设置银行存款及现金日记账。区住建局局机关、征收中心、保障中心未按规定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及现金日记账。
(十)未按规定使用非税票据。保障中心销售智慧产业园公租房向购房户开具的收据是由出纳在市场上购买所得,未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
(十一)个人借款未按规定及时办理报销结算手续。审计抽查发现,碧江区住房保障中心主任陈某分别于2020年11月24日、2021年3月12日以借条的形式向征收中心及保障中心借款1万元、2万元,2021年4月12日邓某以借条的形式向保障中心借款2万元,上述3笔借款截至2021年底仍未办理报销结算手续。
(十二)改变预算支出用途,涉及资金294.81万元。经铜仁市碧江区政府同意,区环卫处2021年共有2,386名环卫工人编制,2021年区环卫处实有2,386名环卫工人,工资由财政全额支付,专项用于环卫工人工资,列入人员经费预算。其中,87名实为城管局协管队员,共发放工资294.81万元。
(十三)超预算支出97.85万元。区环卫处2021年超预算支出97.8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预算支出21.66万元,决算支出为109.89万元,较预算增加88.2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预算支出10.92万元,决算支出为20.54万元,较预算增加9.62万元。
(十四)采购项目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区环卫处清运股2021年1月采购的电瓶车配件和川硐照壁岩、板栗园智能垃圾收集点设备均存在投标方串通投标行为。
(十五)区环卫处未严格履行合同管理主体责任。区环卫处委托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恒瑞)对《铜仁市碧江区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系统建设项目》结算进行复审,于2020年12月25日签订咨询合同并进行了复审。2021年陕西恒瑞向铜仁市碧江区中峰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峰公司)出具了复审报告,根据合同约定陕西恒瑞应向区环卫处提供正式的、书面的结算复审报告。区环卫处作为造价咨询业务委托方和咨询合同签订主体,有责任和义务要求委托对象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因未严格要求合同对象履行义务。
(十六)工程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标。《铜仁市碧江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系统建设项目土建工程》(以下简称农村垃圾转运项目)于2017年10月进场施工,于2018年9月以前全部完工,2018年9月12日签订PPP项目合同,2018年12月12日发布施工招标公告。
(十七)监理单位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义务。1.农村垃圾转运项目监理单位签字认可的签证单与实际不符,二、四标段签证单记录施工现场使用了电动夯实机,实际使用的是柴油手动夯实机,且违规计取了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用;2.在一、三标段无签证单等结算进出场费用的依据情况下给施工单位计取大型机械进出场费用。
(十八)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未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农村垃圾转运项目结算复审公司江苏大正公司在复审过程中未发现未按签证资料计量、无结算依据计量、未按定额要求折率问题,造成多计工程价款。
三、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
(一)提升财政支出保障能力。多措并举应对收支平衡挑战压力,继续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硬化支出预算执行约束,严控预算追加事项,将更多资金用于民生领域;坚持底线思维,严格债务管控,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增强绩效意识,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二)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合理性;严格执行年度预算,依法规范预算调整,增强预算约束力和严肃性,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确保预算收支平衡,防范预算赤字风险;规范决算草案编制,真实、准确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加强对非税收入征缴情况的实时监管,做到应缴尽缴。
(三)加强政府债券管理。进一步加强对专项债券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债券项目的管理工作,在依法合规、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债券项目的建设进度,及时使用债券资金,充分发挥债券撬动市场化资金、拉动投资作用。
(四)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强化预算约束,严肃财经纪律,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等问题坚决纠正。财政部门加大对部门单位财务人员监管培训力度,打造干净、担当、高效的财会队伍。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切实履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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