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关于罪犯食堂物料采购(GXZC2022-J1-003327-SHZH)成交结果公告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关于罪犯食堂物料采购(GXZC2022-J1-003327-SHZH)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XZC2022-J1-******-SHZH

二、项目名称:罪犯食堂物料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投标综合折扣率:20.1(%)南宁市安之亨农产品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66号1栋1单元102号房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品牌数量单价(元)规格型号
1罪犯食堂物料采购白菜/*****3.04具体详见附件
2罪犯食堂物料采购南瓜/*****2.88具体详见附件
3罪犯食堂物料采购黄瓜/30004.47具体详见附件
4罪犯食堂物料采购冬瓜/*****2.88具体详见附件
5罪犯食堂物料采购白萝卜/*****3.2具体详见附件
6罪犯食堂物料采购胡萝卜/30004.31具体详见附件
7罪犯食堂物料采购茄子/12004具体详见附件
8罪犯食堂物料采购马铃薯/22003.44具体详见附件
9罪犯食堂物料采购蒜苗/22006.63具体详见附件
10罪犯食堂物料采购指天椒/1805.59具体详见附件
11罪犯食堂物料采购青椒/25007.35具体详见附件
12罪犯食堂物料采购葱花/25010.39具体详见附件
13罪犯食堂物料采购/708.55具体详见附件
14罪犯食堂物料采购西红柿/40004.79具体详见附件
15罪犯食堂物料采购豆腐/40003.76具体详见附件
16罪犯食堂物料采购腐竹/20028.76具体详见附件
17罪犯食堂物料采购木耳/30024.77具体详见附件
18罪犯食堂物料采购海带/20012.78具体详见附件
19罪犯食堂物料采购绿豆/8009.59具体详见附件
20罪犯食堂物料采购酸菜/58004.39具体详见附件
21罪犯食堂物料采购包菜/*****3.04具体详见附件
22罪犯食堂物料采购香菜/10017.58具体详见附件
23罪犯食堂物料采购白糖/8006.79具体详见附件
24罪犯食堂物料采购食盐/45003.2具体详见附件
25罪犯食堂物料采购酱油(1.9公斤*6瓶)/3083.9具体详见附件
26罪犯食堂物料采购醋(400毫升*20包)/509.59具体详见附件
27罪犯食堂物料采购豆瓣酱(5公斤*1桶)/4022.77具体详见附件
28罪犯食堂物料采购蚝油(12公斤*1桶)/4029.16具体详见附件
29罪犯食堂物料采购米粉/*****2.56具体详见附件
30罪犯食堂物料采购面粉/9402.96具体详见附件
31罪犯食堂物料采购鸡蛋/*****9.99具体详见附件
32罪犯食堂物料采购鸡(鲜三黄 鸡)/*****22.37具体详见附件
33罪犯食堂物料采购鸭(鲜水盆 鸭)/*****15.98具体详见附件
34罪犯食堂物料采购鱼(草鱼)/250014.38具体详见附件
35罪犯食堂物料采购猪肉/650024.77具体详见附件
36罪犯食堂物料采购苹果/250010.39具体详见附件
37罪犯食堂物料采购雪梨/15006.15具体详见附件
38罪犯食堂物料采购香蕉/30005.03具体详见附件
39罪犯食堂物料采购荔枝/70011.75具体详见附件
40罪犯食堂物料采购油桃/25005.27具体详见附件
41罪犯食堂物料采购柑果/25003.76具体详见附件
42罪犯食堂物料采购芒果/15007.83具体详见附件
43罪犯食堂物料采购甜橙/20005.99具体详见附件
44罪犯食堂物料采购沃柑/20005.27具体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莫宗波,谢又萍,黄春平(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分标(□成交金额/√采购预算/□暂定成交金额/□其他)为计费额,按货物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收费基准价格,采购代理收费以(√收费基准价格/□收费基准价格下浮 %/□收费基准价格上浮 %)收取。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叁仟元整(¥3000.00)的按叁仟元整(¥3000.00)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或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康监狱

地 址:南宁市茅桥路3号

联系方式:07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栋9层(东面)

联系方式: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琴、覃江激

电 话:0771-*******




附件信息:

标签: 罪犯食堂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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