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水泥助磨剂合格供应商库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水泥助磨剂合格供应商库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征集水泥助磨剂合格供应商库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CZ2022-238)
2022年10月18日上午,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组织了公开征集水泥助磨剂合格供应商库项目评审。
参与投标单位共有8家,经评审推荐以下4家公司为“拟入库供应商”,浙江红狮鑫统领建材有限公司、北京市天业兴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丰乐宝化学材料(北京)有限公司、湖南格林朗科技有限公司。
以上4家公司请按《招标文件》规定程序和《送样实验检验通知》要求,及时安排送样进行第二阶段的实验检验。
参与投标的另外4家公司因投标文件资格资料不符合本次招标要求,未能通过评审,感谢参与。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8日 至 2022年10月21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质疑,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二、投标人异议/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必须是参与该异议/质疑招标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二)在异议/质疑有效期内提出的异议/质疑;
(三)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质疑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质疑人名称;
(三)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受:
(一)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质疑人不得以异议/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质疑,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质疑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质疑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质疑,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长江西路2号
异议/质疑接收联系方式:
招标办公室 万工 0551-********E-mail:********@qq.com
纪委监察室郭主任 0551-********
安徽省巢湖铸造厂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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