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第三标段二次预中标结果
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第三标段二次预中标结果
永城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第三标段二次招标开标会议于2015年4月9日8时30分(北京时间)在新郑居易度假酒店三楼会议室(地址:郑州龙湖龙泊圣地)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永城市2014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第三标段二次招标
招标编号:永财采购[2015]028号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三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中恒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6元
中标质量:合格
中标工期:90日历天
拟任项目负责人:史淮南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530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5)*******
第二中标候选人:永城市启元电力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75元
中标质量:合格
中标工期:90日历天
拟任项目负责人:闫华伟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909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1)*******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时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7元
中标质量:合格
中标工期:90日历天
拟任项目负责人:贾廷海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180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3)*******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5年4月10日至2015年4月14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永城市水利局
电话:0370—*******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城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符先生
电话:037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155*****205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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