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清区渡头桥污水处理厂建筑工程中标结果

双清区渡头桥污水处理厂建筑工程中标结果

邵阳市双清区渡头桥污水处理厂建筑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9日

邵阳市双清区渡头桥污水处理厂建筑工程合同
发包人(甲方):邵阳市双清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包人(乙方):湖南名佳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政府采购程序(双清财采计(2022)*****)。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湖南名佳建设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友好达成协议如下。以谨双方共同遵守,诚信合作。
一、工程名称:邵阳市双清区渡头桥污水处理厂建筑工程
二、项目地点:邵阳市双清区渡头桥镇
三、合同金额:人民币:*******.00(大写:贰佰零捌万捌仟玖佰元整)
四、工程范围
邵阳市双清区渡头桥污水处理厂建筑工程位于邵阳市双清区渡头桥镇,污水处理厂预处理组合池土建、进水流量计井土建、一体化设备基础土建、巴氏计量槽土建、污泥干化池土建、辅助用房土建及装修、厂区总图道路广场(含进场道路)、总图管网、植草护坡、总图围墙、总图土方、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图纸描述不清的地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六、工程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
七、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工程量按实调整。
八、合同价款调整
1、合同价款及调整
1)本合同价款采用综合单价方式计算。综合单价按附件清单单
价执行。中标价作为拨付进度款依据。
2、关于合同价款调整的约定:
1)投标报价清单中有适用清单综合单价的,按照投标报价清单综合
单价计算,工程量按实结算。
2)投标报价清单中有类似清单综合单价的,按照投标报价类似清单
综合单价计算,工程量按实结算。
3)投标报价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清单综合单价的,按湖南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湘建价〔2020〕56号文:《关于印发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及〈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的通知》;湘建价市〔2020〕46号文:《关于机械费调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其配套解释文件重新组价计算;人工费按施工期间政策调整;材料价格按施工同期《邵阳工程造价文件》发布的材料综合预算价格调差(发布价上没有的材料或发布价上的材料价格低于市场品牌价、投标时设定的材料暂估价及部分装饰材料价格需发包人签证认可),重新组价部分不下浮。
4)以独立费形式单独列项的:双方现场签证的协商价、市场机械台
班单价及零星点工结算时均按202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规定计取相关费用,不再下浮。
九、投标清单单价中材料价格调整
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风险范围之外)
2、材料价格调整方式
当施工同期邵阳市造价站发布的材料价格或市场价格与基准价格涨跌幅度没有超过风险幅度值,则该施工期间发生的工程量结算时的材料价格不进行调整。
当施工同期邵阳市造价站发布的材料价格或市场价格与基准价格涨跌幅度超过风险幅度值,则该施工期间发生的工程量结算时的材料价格按规定全部调整。
风险幅度值的约定: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材料预算价格或市场价格涨降幅度在±3%及以上,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材料预算价格或市场价格涨降幅度在±5%及以上。
招标文件中已注明的暂估价材料,通过市场询价以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签证认可的材料价格为准,全部调整材料价格。
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以招标文件约定时期的《邵阳市工程造价》发布的2022年第四期材料预算价格为基准价格。暂估价材料按签证价与招标清单中暂估价之差进行调整;材料调差按202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规定计取相关费用,不再下浮。
九、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每月25日承包人向发包人报送当月的工程量,发包人于当月30日前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造价75%支付工程进度款给承包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资料完整交付、结算审计后30天内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7%,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从本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一年后七天内一次性退还。
十、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随时接受甲方对工程项目的监督和检验。
2、甲方提出的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
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用电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增减项记录。
十一、安全责任:
1、施工前,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结合甲方及行业施工操作安全规程进行施工,如出现安全事故,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3、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应加强现场安全落实及管理,检查督促
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4、乙方必须为所有的施工队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由乙方
自负。
十二、质量要求及验收方式:
1、验收方式: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及时通知业主组织验收、验收方按施工图纸及国家有关验收规范要求作验收依据,工程以合格为准,工程竣工后如业主超过15天未进行验收则视为该工程合格。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承揽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
2、关于延误工期的违约责任: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因工程延期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应天气等非人为因素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施工,则工期顺延。)
3、关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如有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4、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在一人月内不履行合同的,均赔偿对方总工程款15%的违约金、赔偿金。如损失大于15%,则按实际发生额赔偿。
十四、其他
该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中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签约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贰份。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下载:

标签: 厂建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附件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