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事务集约化外包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H22-******-*****
二、项目名称:司法事务集约化外包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电子卷宗扫描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众城志达软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北站路146号(1-15-7))
中标(成交)金额:643,521(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集约送达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速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东北世贸广场i区(新地中心1号楼)13层(电梯楼层16层)01A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294,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电子运维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速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东北世贸广场i区(新地中心1号楼)13层(电梯楼层16层)01A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38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电子卷宗扫描服务
服务类
名称:电子卷宗扫描服务(C******数据加工处理服务)
服务范围:为了满足本院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及深度应用之材料电子化扫描服务需求,投标人需自己提供服务对应的操作管理系统。 1、诉讼材料收转管理系统 系统需实现电子卷宗的集中采集管理,包括材料整理、应用效能分析、审判案件材料收转、执行案件材料收转等常用功能。 (1)材料整理:通过标注编目和材料维护两种手段对材料进行智能编目、分类整理,并可生成含材料二维码信息的材料清单 (2)应用效能分析:能体现材料收转系统应用效能,提供每天材料收转数据的统计分析,能体现每日的扫描、编目情况,各环节时间节点信息。 (3)审判案件材料收转:诉讼材料收转管理系统与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的信息交互,审判流程系统收案时,调用材料集中收转系统提供的获取当事人起诉提交材料接口,获取相关立案起诉材料信息。审判流程系统中材料关联立案后,调用材料集中收转系统立案案号反馈接口,将正式立案案件的案号、承办人等信息反馈材料集中收转系统,对应材料集中收转系统会将卷宗材料推送给电子卷宗。审判流程系统收案时,调用材料集中收转系统提供的获取立案结构化数据接口,获取诉状材料中当事人等结构化信息,为审判收案进行自动识别提取。 (4)执行案件材料收转:实现诉讼材料收转管理系统与法院现使用的执行流程管理系统进行信息交互。诉讼材料收转管理系统从执行流程管理系统获取执行案件信息,并将扫描执行相关材料推送到执行流程管理系统,实现执行材料的自动入卷,为执行法官办案提供便利。 2、电子卷宗智能服务系统 系统需将各类案件办理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诉讼文件经过文档化、数据化、结构化处理,并能上传到辽宁智慧法院案件办理平台(提供截图)。 (1)卷宗管理: 1)证据材料:含卷宗思维导图、证据材料制作、卷宗材料智能入卷、卷宗材料的编辑维护、转其他案件等功能。 2)法律文书:包含文书纠错、文印、文书报批、申请签章、自动签章等功能。 3)电子阅卷:包含卷宗检索、阅卷笔记、材料属性、文书审批流程跟踪等功能。 4)原审卷宗:包含原审电子卷、原审影像卷、原审档案卷,可进行预览、下载、打印等操作 (2)卷宗应用: 1)司法公开: 一是司法公开分类管理:包含待办理、已公开、不公开、批量公开等功能。 二是司法公开步骤:包含当然公开、审查公开、撤回公开、重新公开等功能。 三是系统应提供自学习功能不断提升卷宗材料公开属性自动设别的正确率。 2)司法送达: 一是能显示每份电子卷的送达情况,可跟踪到具体的送达进度。 二是系统应按照送达状态分类展示对应的电子卷,送达状态包括:待送达、送达中、已送达。 三是待送达文书中,应支持手动设置受送达人及不送达原因,可一键发起送达。 四是针对已发起的送达文书,可允许用户手动取消送达。 五是批量送达:为了便于法官集中办理送达事项,提供左侧案件列表,右侧卷宗送达的批量案件送达办理功能。 3)法律文书:系统提供对法官制作的法律文书按照拟稿、定稿、完稿三个阶段进行统一管理,区分每个阶段可以执行的操作;提供批量管理法律文书功能,便于法官对其所有案件的法律文书进行统一管理。 4)案件信息智能回填:支持立案信息自动回填和结案信息自动回填。 (3)影像卷管理: 1)影像卷目录管理:提供目录管理功能,可生成、增加、删除、分册、导入目录功能,并支持自动检查删除空目录及目录起止页检查功能。 2)影像文件管理:包括浏览、引入、扫描、替换、生成封面、生成页码、页码检查、挂接目录、删除、打印、下载等功能。系统要求提供封面、目录生成、备考表生成功能,支持根据目录及文件的页码,实现扫描材料自动挂接到对应目录功能。 3)影像卷检索:可根据影像卷目录关键字检索目录,并自动定位到相应档案目录。 4)影像卷显示:转档案整理卷的文件编码后,浏览档案整理卷时,文件右上方需要显示电子页码。
服务要求:(一)项目组织人员要求 为顺利完成项目的需求分析和部署实施等工作,投标人必须组织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来完成项目的实施和保障工作。要求投标人提供项目实施的人力安排和组织保证、并制订针对本项目的质量控制管理措施。 (1)项目组成员须包括项目经理、扫描服务人员,驻现场服务人员不少于6人,项目经理1人(可不驻点)。 (2)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丰富的IT项目管理经验。如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发现项目经理不能胜任相应工作,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更换项目经理且资质不得低于原要求; (3)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按照本项目要求,统筹项目实施,协调系统部署、人员培训管理等方面工作。 (4)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需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上岗前需具备专业技能培训经历;服务人员服务态度端正、作风优良,熟悉法院中需要服务岗位的业务流程,熟练掌握电脑等办公设备,服从法院的规章制度; (5)保密要求:提供现场服务人员真实的个人材料,提交院方进行资格审查,并与现场服务人员需签署保密协议,严格遵守法院的保密制度,未经法院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将各种有信息的介质带出法院,未经法院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进入法院信息系统查看、复制、摘抄、增加或删改信息和数据。 (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应急情况处理方案,包括对于应急事项的处理流程、处理方法,日常预防机制等。 (三)安全保密措施 (1)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保密法律规定,遵守《保密协议》和院方的有关规定。 (2)随案电子卷宗服务工作必须在院方指定的场所内进行,确保场所正常秩序和安全。不得遗失、损坏卷宗,如有违法行为或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或依据约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3)项目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如需更换、增加工作人员,必须提前一周向院方提供拟加入人员的资料,取得院方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换或者增加人手。对离开本项目实施岗位的人员,投标人需在人员离岗后一周内,在院方保存的相关工作人员的备案表格中标注离岗日期; (4)除钥匙及眼镜等外,投标人工作人员未经院方同意,不得将手袋、提包、钱包、磁盘(含 U 盘、软盘、硬盘等)、刻录光盘、手机、MP3、MP4、报刊、纸张及其他随身物品带入数字化处理工作室,也不得将工作室的物品擅自带出工作室外; (5)未经院方批准,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离线的档案图像和档案目录数据; (6)投标人工作人员剔除同一案卷内的重复文件必须经院方有关人员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7)数字化处理工作室内的废纸必须集中放置,投标人每星期清理废纸不能超过一次,清理时要有专人对纸张进行仔细检查,确保其中没有夹带任何档案文件后才能清出工作室; (8) 投标人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向外人泄露档案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否则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投标人需建立健全沈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服务标准,主要包括:对项目服务质量的承诺、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等。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集约送达服务
服务类
名称:集约送达服务(C0299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对于格式化文书,在电子卷宗系统中生成签章后,可直接提交发送送达,电子材料经集中文档岗位文印后流转至 EMS 岗位;对于裁判文书,法官打印装订好后,提交纸质送达,纸质材料直接流转到 EMS 岗位。 集中文印功能:由专门的人负责全院送达格式化文书的集中打印,打印完成核对无误后交给 EMS 岗位人员。 邮寄套打功能:由 EMS 岗位人员装袋、套打面单、确认交寄。 系统自动获取 EMS 的物流详情与回执扫描图片。物流详情和回执图片通过邮政通道统一从外网获取。 邮件退件登记功能:对于退件的邮件,EMS 不会扫描回执图片。每天快递员退件回来后,由 EMS 岗位人员,集中利用高拍仪扫描退件照片,扫条形码定位送达记录,登记邮寄结果。通知书记员领取纸质材料。
服务要求:1、供应商须组织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来完成本项目的实施工作,以保证项目工作可以高质、高效完成。项目团队成员中驻场人员不可少于3人。 2、驻场专员必须具备大专或以上学历,熟练掌握电脑等办公设备操作。 3、驻场专员上岗前需具备集约送达平台系统使用能力;并且要求熟悉法院服务岗位业务流程。 4、保密要求:驻场服务人员需提供真实的个人身份资料,提交院方进行资格审查;现场服务人员需签署保密协议,并遵守法院的保密规定;未经法院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将各种带有信息的介质带出法院;未经法院管理人员的许可不得进入法院信息系统查看、复制、增加、删改信息和数据。 5、驻场服务人员需服从甲方管理,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做好考勤登记,确保员工准时上班。服务态度需端正,作风优良,服从法院的规章制度。 6、供应商需按国家规定给员工缴纳五险,并提供相应的各项补贴和节日福利; 7、需制定服务专员日常管理制度,保证项目高质高效运行。
服务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4日
服务标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服务的专员培训方案、管理制度、质量管理措施和绩效考核标准、考核办法等。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电子运维服务
服务类
名称:电子运维服务(C******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服务范围:(1)中心机房环境安全监控与保洁 (2)服务器维护 (3)操作系统与应用软件维护 (4)网络设备与安防设备维护 (5)存储与备份设备维护 (6)网络故障排错 (7)网络线路与模块维护 (8)终端PC及打印机等外设维护 (9)工单服务记录如实处理过程及结果。 (10)重大事件护航服务内容如下重大事件或重大会议期间,提供网络安全和设备连通性保障。
服务要求:1、项目组人员设置 项目经理1人,可不驻点。负责行使各运维组协调职责,接受院方绩效管理和监督管理,依据法院有关规定做好承担的运维管理工作。 日常运维服务不少于3人,负责提供法官电脑、打印机、电话通讯、视频会议、机房、网络、科技法庭等硬件系统日常维护。 2、项目组人员要求 项目组人员均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上岗前核验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验2年及以上。 3、管理服务要求 (1)运维咨询服务:评估分析法院的运维需求,提供建立、优化、完善服务管理体系的咨询和规划服务。 (2)运维组织职责梳理:建立和优化运维组织机构、岗位职责。 (3)运维制度流程梳理:建立和优化运维服务各项制度、流程、规范。 (4)运维绩效考评:建立和优化运维绩效考核体系、考核标准,配合甲方对运维人员的日常办公、考勤、例行巡检、故障受理、规范制度的执行以及其他与运行维护相关的工作进行考核。 4、安全保密要求 提供现场服务人员真实的个人材料,提交院方进行资格审查;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保密法律规定,遵守《保密协议》和采购人的有关规定(上岗前签订)。 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供应商如需更换工作人员,必须提前一周向采购人提供拟加入人员的资料,取得采购人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换人手。对离开本项目实施岗位的人员,中标供应商需在人员离岗后一周内,在采购人保存的相关工作人员的备案表格中标注离岗日期。 5、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做好考勤登记,严格执行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项目服务人员工作时间的要求。 (2)、中标供应商项目服务人员若出现工作质量问题或其他违反采购人规定的行为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该人员,并收回其出入采购人单位的通行证件,中标供应商必须配合,如不配合,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3)、中标供应商应提供每天24小时不间断技术支持服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为采购人提供电话、传真、现场多种方式技术支持、全方位响应需求等服务。
服务时间:2022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0 月 19 日
服务标准:我公司设有专业的质量控制管理部,负责制定各项详细的考 核指标,并接受用户的投诉,同时对内部各专业部门进行严格的 监督考核,以保证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世军、闫月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电子卷宗扫描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成交金额×1.5%。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653.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集约送达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成交金额×1.5%。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41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电子运维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成交金额×1.5%。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7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8号安姆大厦B座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汇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云峰南街20-1号
联系方式:024-********转8130、8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巍、杨海健
电 话:024-********转8130、8131
十、附件
采购文件:4、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集约化服务--磋商服务类文件(更正公告)发.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电子卷宗扫描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众城志达软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集约送达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速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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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电子运维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速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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