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教育局小学智能一体机和会议室显示屏项目合同公告

浏阳市教育局小学智能一体机和会议室显示屏项目合同公告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LYCG-GK-202*****0096-1
采购人(全称):浏阳市教育局(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华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小学智能一体机和会议室显示屏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202*****009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65寸交互智能平板 触控一体机见招标文件90*******
275寸交互智能平板 触控一体机见招标文件90*******
3智慧教学端应用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见招标文件180******
4教学智能笔 教学专用仪器见招标文件180*****
5视频展台 其他识别输入设备见招标文件180******
6集中控制平台 集中控制装置见招标文件180*****
7推拉黑板 教学专用仪器见招标文件180******
8LED主屏 LED显示屏见招标文件平方米32******
9视频主控二合一卡 其他视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见招标文件18000
10接收卡 集体接收设备见招标文件282800
11LED副屏 LED显示屏见招标文件平方米10*****
12视频主控二合一卡 其他视频节目制作和播控设备见招标文件18000
13接收卡 集体接收设备见招标文件121200
14笔记本电脑 便携式计算机见招标文件17500
15智能配电柜 控制设备见招标文件14800
16工程安装调试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见招标文件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叁佰叁拾贰万柒仟贰佰陆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分项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65寸交互智能平板

CL065F1U

HKC

90

*****

*******

2

75寸交互智能平板

CL075F1U

HKC

90

*****

*******

3

智慧教学端应用

C30

HKC

180

600

******

4

教学智能笔

HBSPC01

HKC

180

200

*****

5

视频展台

HBEVR01

HKC

180

600

******

6

集中控制平台

V3.3

HKC

180

420

*****

7

推拉黑板

HKCCWB01

HKC

180

1200

******

8

LED主屏

HK-P1925

HKC

32

m2

4680

******

9

视频主控二合一卡

V1260

诺瓦

1

8000

8000

10

接收卡

MRV412

诺瓦

28

100

2800

11

LED副屏

HK-P1925

HKC

10

m2

4680

*****

12

视频主控二合一卡

V1060n

诺瓦

1

8000

8000

13

接收卡

MRV412

诺瓦

12

100

1200

14

笔记本电脑

ThinkBook 14 06CD

联想

1

7500

7500

15

智能配电柜

HBDCA01

HKC

1

4800

4800

16

工程安装调试

定制

HKC

1

*****

*****

合计

(大写)叁佰叁拾贰万柒仟贰佰陆拾元整

(小写)*******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包含在合同金额内。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验收合格后,2022 年付款 60%(付款时需凭学校验收合格单、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装备站入库单、合同及正式税务发票),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款 20%(付款时需凭学校回访合格单),如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质保期三年,付款时需凭学校回访合格单)。
4.2收款账户:工行中山路支行(湖南华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09020105294)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验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如因产品质量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法律和经济等责任概由供货商家负责。

2要求商家有质量售后服务承诺书,设备整机保修三年,上门免费服务,易损件可按品牌厂家的惯例执行。在质保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全部免费保修。质保期外,提供零部件成本价,出示相应发票。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须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成本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软件维护、升级和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4如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浏阳人民法院司法解决。

5如采购人对供货商提供的产品意见大,且不能得到及时更换,装备站有权取消其以后来参加投标的资格。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7 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监督乙方按照合同上的要求安装。

(2)在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对项目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控制。

(3)按合同要求支付货款。

(4)甲方及下属单位、学校具有终身免费使用应用支撑平台的权利,若使用应用支撑平台需要支付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6.2乙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项目验收合格前产品的损毁、灭失、脏污等一切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负责其派出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邀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和承担赔偿责任。

(4)提供项目各阶段规划、分步实施和部署的完善规划方案、风险分析,说明实施步骤等。

(5)根据项目进度详细列出各个阶段甲方需要配合的内容并全面配合甲方,确保人力、物力的定量投入,定期向甲方提交最新的进展情况报告。

(6)负责培训甲方工作组全部软硬件的安装、调试工作。有关的具体工作程序、工作内容、调试方法、调试结果及验收标准、乙方在调试前必须书面提出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按计划实施。不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无权私自更改作业计划及内容,否则调试无效。全部工作文档必须有各方当事人签字认可。所有实施必须在试验机器上安装调试,待甲方工作组全部掌握实施步骤后,协助甲方工作组实施。

(7)将本项目的所有文档和相关资料移交给甲方,并保证文档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8)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计权的起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均由乙方负责,包括法律和经济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4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 产品售后质保期

我公司对本次标项的产品保修期为免费质保三年。本公司向采购方承诺除免费保修期外提供有偿终身维修服务。我们同时承诺在保修期外仍提供切实、高效、优质、快速的服务,只收取相应的工本费(按市场最低价计算)。我公司承诺将在浏阳市分公司长期备有备品备件,以满足用户硬件故障、升级的要求和维修的需求。

11.2 售后服务响应时间

在免费保修期内,非需方人为因素出现的质量问题,我公司在接到买方的故障维修请求通知1小时之内响应,4个小时内到底现场实施维修排除故障。一般故障提供5×8小时的

现场支援且24小时内修复完成。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且48小时内修复完成。免一切费用包修、包换,并保证更换的设备是正品配件。

11.3 产品售后服务方式

作为教育产品班班通多媒体设备的专业销售公司,提供整套的班班通多媒体信息化解决方案和服务。

11.4 培训计划

提供培训方案,包括培训不少于 3 人次,每批培训时间不小于 12 个课时,直到校方所有教师能独立使用、操作。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浏阳市白沙中路49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路826号新华大厦706-712室
法定代理人:谭应启法定代理人:胡彬
委托代理人:李凡委托代理人:肖雯
电话:0731-83682047电话:0731-85695848
传真:0731-83624782传真:

附件列表
  1. 合同明细.xls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智能一体机 会议室 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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