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常委会议室整修项目-成交公告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常委会议室整修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HNWA【2022】014号
2、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常委会议室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0月09日
5、评审日期:2022年10月2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1 |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常委会议室整修项目 | 洛阳三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10号智慧港1802室 | ******.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洛阳市人大常委会常委会议室整修项目 | 本项目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 20天 | 陈海霞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程少文、詹秋灵、潘玉凤
四、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收费金额:585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洛阳)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 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18号
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万安建设发展河南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经五路与洛宜路交叉口东宇大厦28楼
联系人:康女士
电话:0379-********
3、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洛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委
联系方式: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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