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厅机关UPS系统运维(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JH22-******-*****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厅机关UPS系统运维(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公安厅机关UPS系统运维
供应商名称:沈阳艾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79号B304室
中标(成交)金额:756,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公安厅机关UPS系统运维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厅机关UPS系统运维(第二次)(C******硬件运维服务)
服务范围:随着公安信息化系统的不断发展,省公安厅公安业务越来越依靠信息化系统,厅信息化设备安全运行至关重要,近来UPS用电部门机房负载不断提高,对机房UPS供电要求更加严格,UPS主机系统的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目前辽宁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厅UPS供电中心机房,主要为信通总队、技侦总队、网监总队、指挥中心、刑科所、影视中心等重要公安业务部分提供稳定的UPS电力供应,涉及到全省公安业务及东北三省公安网通信的安全运行保障。对该供电系统的维保,不仅仅是简单的电气设备运维,必须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要求24小时至少两名运维工程师在机房现场值班室进行值守,采用轮班制度,需要派驻5名值班工程师保证现场随时监控供电及机房环境辅助系统的运行情况,按时巡检,做好值班日志记录。及时发现系统运行问题,根据系统故障级别响应预案流程,确保对负载设备安全供电。 厅UPS供电系统,以4台 GE SP300KVA 并机系统为主,并机技术非常复杂,对运维技术要求极高,同时设备运行多年,部分设备已经接近报废年限,潜在故障率较高,同时近几年来,公安业务信息化平台的快速发展,造成供电负载压力巨大,机房环境设备也难以满足温湿度等UPS系统运行条件,因此系统运维的难度很大,对运维服务方的技术要求不断提高,不仅具备对机房所有供电及机房环境辅助设备的运维技术能力,同时也对运维服务企业在整体UPS供电系统的设计改造和负载异动监控控制能力方面提出更专业的要求。
服务要求:运维服务要求 1.根据采购设备系统的实际情况,提出实际的巡检意见和具体方案。 2.绘制UPS配电系统图,并制定UPS操作技术规范,放置在机房值班室。 3.公安厅UPS系统维保采用清包服务,维保期内该UPS系统故障(除由不可抗力导致的故障),由供应商免费提供维修,附表常用配件数量内免费更换,超出部分进行有偿备件更换。 4.定期对设备硬件、软件进行预防性现场维护服务保养巡检,至少保证每天巡检4次, 包括电池的保养、并机保养和冷却风机的保养巡检,并建议采购单位及时更换易耗部件和受损部件。 5.检查UPS电池、控制模块运行是否正常,整流器、逆变器、静态旁路、逻辑控制回路、散热模块、功率元器件、输入输出电容、显示面板、市电供电和电池逆变供电的切换是否正常;输入、输出主电源及各支路的各相电压、电流是否正常;所有的接触器、触点是否清洁,接触是否可靠,有无异常噪音,吸合的瞬间电流是否正常,对各接点进行紧固、确保安全,确保开关控制的灵敏,对各种系统保护功能进行检测(例如高压保护,低压保护,过热保护,相序保护等),对各项电流负载进行调配,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转。 6.辽宁省公安厅UPS供电中心机房主要供电设备为GE生产制造的SP300 主机,共计4台,1200KVA供电功率。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备件为厅UPS设备的原厂产品,同时供应商应提供设备的常用备件,维保合同执行后,应将规定的常用易损耗配件放置在公安厅UPS机房备件库,其它备件由采购单位承担。 7.每次巡检完毕后需填写巡检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对使用上的问题提出合理性建议,以保证采购单位设备的正常运行。由双方工程师签字且备案,双方各执一份。 8.维保费用说明:维保费用不包括电池损坏后购置费用,电池如更换按实际数量和成本另行核算 9.根据目前UPS机房环境监测实际情况,供应商值守工程师熟练使用UPS机房动环监测系统,具备日常维护使用该UPS机房动环监测系统的能力,及时发现动环监控系统的运行问题,出现故障时,联络动环监测系统平台厂家进行维修,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向采购单位据实申请。 10.要求供应商提供UPS机房范围内相关精密空调的日常维护保养,每日巡检4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故障及时联络相关厂家进行维修,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向采购单位据实申请。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之日起开始服务,维保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晓捷、丁晓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公安厅机关UPS系统运维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考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下浮20%之规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9,07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公安厅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岐山中路2号
联系方式:付朝阳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方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26号金廊万科中心402
联系方式:024-********-8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新瑜、赵娟、姜威
电 话:024-********-8021
十、附件
采购文件:终稿—— 辽宁省公安厅警务保障部厅机关UPS系统运维二次.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公安厅机关UPS系统运维
供应商名称:沈阳艾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艾康科技中小企业声明函(第二次).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