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建设设备中标结果

2022年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建设设备中标结果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GK-202*****0009-1
采购人(全称):宁乡市第四高级中学(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长沙恒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宁乡市第四高级中学2022年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2*****000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调节池提升泵离心泵详见采购需求26800
2液位控制器控制器详见采购需求2400
3格栅栏其他水工机械详见采购需求12700
4一体化污水处理水质污染防治设备详见采购需求2******
5弹性填料聚氯乙烯弹性体防水涂料详见采购需求29000
6填料支架其他材质架类详见采购需求25400
7布水器塑料半成品、辅料详见采购需求25700
8弹性填料聚氯乙烯弹性体防水涂料详见采购需求平方米29000
9填料支架其他材质架类详见采购需求25400
10布水器塑料半成品、辅料详见采购需求25700
11微孔曝气器水质污染防治设备详见采购需求25240
12弹性填料聚氯乙烯弹性体防水涂料详见采购需求29000
13填料支架其他材质架类详见采购需求25400
14硝化液回流泵离心泵详见采购需求25600
15回转风机通风机详见采购需求2*****
16污泥回流泵离心泵详见采购需求25420
17MBR膜合成纤维及合纤聚合物生产装置详见采购需求平方米1600******
18自吸泵离心泵详见采购需求25040
19反洗泵离心泵详见采购需求25040
20紫外线消毒器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详见采购需求16000
更多明细详见附件:合同明细.xls
合计金额小写: *******.31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壹拾叁万玖仟捌佰柒拾元叁角壹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项 目 名 称

基本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

控制价总价

调节池配件

1

调节池提升泵

WQ-30-15-2.2

Q=30m3/h;H=15m;N=2.2kw

2

3800.00

7600.00

2

液位控制器

高低液位自控;两点式控制

2

200.00

400.00

3

格栅栏

栅宽500;栅细5mm

1

3000.00

3000.00

一体化处理设备

4

一体化污水处理

15*3*3m Q235碳钢6mm (不含人孔高度)

15*3*3m Q235碳钢 8mm (不含人孔高度)

2

******.00

*****0.00

水解酸化池

5

弹性填料

Φ150新型弹性填料

填装率80%。

2

4600.00

9200.00

6

填料支架

组合件;环氧沥青防腐

2

2800.00

5600.00

7

布水器

Φ50,PVC

2

3000.00

6000.00

缺氧池

8

弹性填料

Φ150新型弹性填料

填装率80%。

2

4600.00

9200.00

9

填料支架

组合件;环氧沥青防腐

2

2800.00

5600.00

10

布水器

Φ50,PVC

2

3000.00

6000.00

接触氧化池

11

微孔曝气器

材质:ABS尼龙;面积0.45-0.55m2/个;充氧效率:η=16-20%;外形尺寸Φ215.

2

2660.00

5320.00

12

弹性填料

Φ150新型弹性填料

填装率80%。

2

4600.00

9200.00

13

填料支架

组合件;环氧沥青防腐

2

2800.00

5600.00

14

硝化液回流泵

Q=30m3/h;H=15m;N=2.2kw

2

2800.00

5600.00

15

回转风机

HC-1001S风量:5.42m3/min

压力:25Kpa功率:7.5KW

2

*****.00

*****.00

MBR膜池

16

污泥回流泵

Q=15m3/h;H=10m;N=1.1kw

2

2800.00

5600.00

17

MBR膜

PVDF中空纤维膜(膜支架材质为304不锈钢)

m2

1600

100.00

******.00

18

自吸泵

30-15-3(Q/H/N)

2

2600.00

5200.00

19

反洗泵

30-15-3(Q/H/N)

2

2600.00

5200.00

消毒池

20

紫外线消毒器

1

6000.00

6000.00

安装附件及自动化控制系统

21

电控箱

全自动控制系统

1

4500.00

4500.00

22

各种系统配件

1

*****.00

*****.00

土建安装装饰部份

详见图纸跟预算

1

******.82

******.82

总计:(合同签约报价)

*******.31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计划开工日期:2022100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1208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3.2 履行地点:宁乡市花明楼镇花明西路66号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该采购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安装调试

1、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本项目安装调试。

2、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7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7,说明: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乡县东沩路支行(长沙恒鑫建筑安装有限公司:605*****1335)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确保达到GB*****-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GB*****-2017 城镇污水处理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和方法

1、安装调试:本项目的安装调试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应对相关产品的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6%(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宁乡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2年9月28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十二.2.保密

①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 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方的秘密、资料等资料和信息 (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 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 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 对其本身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 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 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②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硬盘、图纸、彩样、照片、 菲林、光盘)留存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 乙方应当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3 日内,将保密 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

十二.3.知识产权

①本合同项下所有工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均归属甲方所有。 乙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项下的工作成果向第三方复制或转让,也 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

②乙方保证提交给甲方的工作成果未侵犯第三人权利, 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侵权责任及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③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合同成果的任何一部分时均免受 第三方提出的侵犯的诉求,否则由此产生侵权纠纷,由乙方承担 相应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承担后有权向乙方追索。

十二.4通知与送达

①甲、乙双方按以下注明的地址发送通知:

甲方地址:宁乡市花明楼镇花明楼村收件人:戴长华联系方式:137*****812

乙方地址:宁乡经开区二环东路中段湘天科技大楼四楼

收件人:黄湘宾联系方式:138*****007

②一方若指定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 知另一方。怠于通知的一方应当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③除本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甲方给乙方的所有 通知可用传真、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电话、短信、专人手递等 方式送达,或以在网络媒体、当地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发布公告、 施工现场发布公告等方式送达。文件送达的时间为:以传真方式 发出的,以发出日期为送达日;以专人手递方式发出的,乙方签 收日为送达日[如乙方拒绝签收,则以该通知留置于乙方的住所 或本合同中载明(含乙方有效送达变更情形)的地址之日为送日]; 以挂号邮寄发出的,寄出后第 7 日为送达日;以特快专递发出的, 寄出后第 3 日为送达日;在网络媒体或当地公开发行上公告或施 工现场发布公告发出的,则公告发布当日为送达日;多次通知或 以多种方式通知的,以第一次通知到达的日期为送达日。

④双方一致同意上述送达地址及规则适用于诉讼。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宁乡市花明楼镇花明西路66号地址:宁乡经开区二环东路华夏中小企业园湘天科技大楼四楼
法定代理人:刘建军法定代理人:欧旭峰
委托代理人:刘建军委托代理人:欧旭峰
电话:0731-******20电话:0731-87877755
传真:0731-******20传真:

附件列表
  1. 合同1.pdf
  2. 中标通知书.pdf
  3. 合同明细.xls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育普及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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