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CS-202*****0043-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雨花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罗马建设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圭塘河植物园西门排口溢流污水临时抽排处置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2*****004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圭塘河植物园西门排口溢流污水临时抽排处置采购项目 | 其他租赁服务 | 详见采购需求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捌万壹仟贰佰陆拾肆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元) | 数量 | 总额(元) | 1 | 100KW静音柴油发电机(租赁) | 台 | 1、设备配置:一用一备; 2、所有租赁设备均为2019年7月1日后全新购置(含配套插座、插线板等); 3、服务方承担设备租赁期间的维护、维修保养、技术操作等服务; | 8500元/月 | 2台 | ***** | 2 | 22KW潜水泵(租赁) | 台 | 1、设备配置:两用两备; 2、所有租赁设备均为2019年7月1日后全新购置(含配套插座、插线板等); 3、设备租赁期间的维护、维修保养、技术操作等服务; | 2500元/月 | 4台 | ***** | 3 | 防水电缆、电力设施架设跨河等相关配套用工费 | 项 | 含成套配电箱、防水电缆安装、铺设、接驳、跨河措施支架等相关配套用工含零星用料等,含实施期间反复改装、移位、铺 设接驳等 | 5000元/项 | 1项 | 5000 | 4 | 防水电缆、成套配电箱等相关辅助配套设施租赁 | 项 | 含防水电缆、电箱等全部辅助配套设施及配件 | 5000元/项 | 1项 | 5000 | 5 | 成套集装箱(租赁) | 间 | 一间放柴油发电机、水泵等设备工具,一间作为临时抽水值班休息室。 | 1000元/月·套 | 2间 | ***** | 6 | 成套集装箱平板拖车运输 | 次 | 按每间计取一次拖运 | 600元/次 | 2次 | 1200 | 7 | 成套集装箱装卸吊装 | 台班 | 按12T汽车吊计取一次装卸吊装 | 1600元/台班 | 1台班 | 1600 | 8 | 施工占用场地清表、整平 | 项 | 含集装箱、发电机组等施工临时占用场地清表、场地平整、砂石垫底、岸边加固等 | *****元/项 | 1项 | ***** | 9 | 成套集装箱水电生活设施(生活值守) | 项 | 含值守集装箱生活水电安装、接驳、值守生活必须设施配置等 | 3000元/项 | 1项 | 3000 | 10 | 成套集装箱安装 | 项 | 含运送至现场,包含安装、吊运、装卸等 | 1000元/台/次 | 1项 | 1000 | 11 | 机电设备维修人员值班费(专业技术工种) | 人 | 值守现场,有机电设备操作证书,以实际值守按天计量 | 350元/人/天 | 1人 | ***** | 12 | 现场人员值守费(普工) | 人 | 值守现场,按12小时一轮换,以实际值守按天计量 | 200元/人/班 | 2人 | ***** | 13 | 柴油发电机组运行油费 | 小时 | 暂按全周期、满负荷计取,按实际用油量,凭加油单据,现场签证计取 | 150元/小时 | 24小时 | ****** | 14 | 油料加油车 | 项 | 按1200元/月包干计取,暂按5个月计算 | 1200元/月 | 1项 | 6000 | 15 | DN250大流量内衬聚氨酯水带 | 米 | 临时抽排管暂按每台潜水泵需配备120米水带 | 90元/米 | 480米 | ***** | 16 | 抽水沙袋围堰砌筑及拆卸 | 项 | 主要包含溢流排口河道岸边沙袋装、运、吊、砌、封底及防水布铺装、封堵及日常维护管理等 | *****元/次 | 1项 | ***** | 17 | 抽水沙袋围堰维护 | 次 | 考虑雨天河道涨水、洗刷冲毁等重新围堰,暂按8次计 | 4000元/次 | 8 | ***** | 18 | 跨河1.2*150米钢管架铺设通道 | 座 | 含跨河钢管架搭设、拆卸、钢管租赁、日常维护等 | *****元/座 | 1座 | ***** | 19 | 跨河1.2*150米钢管架铺设通道 | 项 | 考虑雨天河道涨水、洗刷冲毁等重新维护恢复架设等措施,暂按3次计河水冲刷恢复等 | 4300元/座 | 1项 | ***** | 20 | 抽排入市政管道井的土建配套 | 项 | 包含河岸西岸抽排入市政管道井砼路面破除、HDE波纹管埋设2根2砌井1座、砂石回填、砼地面恢复及周边管线保护等 | *****元/项 | 1项 | ***** | 21 | 河道施工场地清表一项 | 平方 | 河道排水管通道范围含清理、上岸、外运处理等及日常维护清理 | 16元/平方 | 400 | 6400 | 22 | 河道施工场地清表一项 | 平方 | 河道施工场地砍清、清表及日常维护清理,按1次/月,暂按4次计 | 8元/平方 | 400 | ***** | 23 | 应急抽排污水车(大功率、12方容量;含司机及机上操作人工) | 台 | 含项目前期试抽试验的车辆设备、自带发电机组、机上人工及司机及油料等,按甲方需求,以实际发生计量签证计取,暂按3个台班计取。 | 4788元/台班 | 1台 | ***** | 24 | 市政排水管道视频检测 | 米 | 含河道两岸及周边关联排口检测清查及前期溢流排口专业检测,溯源追踪气囊封堵、抽水及相关人工等费用 | 11元/米 | 3000 | ***** | 25 | 市政排水管道D500及检查井清淤、外运处理等 | 米 | 包含清理、挖、装、外运处理及相关施工措施等 | 45元/米 | 500 | ***** | 26 | 市政排水管道D600及检查井清淤、外运处理等 | 米 | 包含清理、挖、装、外运处理及相关施工措施等 | 54元/米 | 500 | ***** | 27 | 市政排水管道D1200及检查井清淤、外运处理等 | 方 | 暂按140米长、约30立方计包含清理、挖、装、外运处理及相关施工措施等,具体按现场实际发生计量签证 | 360元 /方 | 30 | ***** | | 合计 | ****** | 设备租赁自安装试抽合格后按月计租,不足15天按半个月计租;超过15天,不足30天按一个月计租,按实结算,具体以实际租赁数量为准;油料由实际加油数量,凭加油单据计量签证,油料价格以国家相关部门公布的同期价格计取。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9-15 ——2023-02-12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3.3.1、本项目所有租赁设备、机械、配件、油料、现场施工生活生产设施等均由乙方负责提供。乙方在合同期内按项目清单中的类别、规格提供相应的应急抽排设备租赁及技术服务。实施过程中,少量设施设备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有利于项目推进,确保处理效果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同意可做适当调整。 3.3.2、乙方负责将全部设备运送到服务地点,按照甲方工作需求,进行应急抽排服务,包括运输、装卸、现场搬运、安装、调试及附属设施在服务期内全部内容等。 3.3.3、乙方负责现场全部设备的保管、保养、维护、维修及配件修理、购置及相关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直至服务期满。 3.3.4、乙方在合同服务期内须合理配备相应小设备及配件,乙方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所有机械操作人员须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3.5、乙方负责办理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在服务期限内出现任何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全责,承担全部责任与费用。 3.3.6、租赁设备及操作人员发生事故时,由乙方负责处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负责相关费用,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及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3.7、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租赁设备及相关附属设施的施工、运输、安装、调试、试抽等工作,达到晴天该排口无污水溢流入河的服务效果及甲方其它要求。 3.3.8、在服务期间,经甲方及相关部门检查发现乙方抽排服务达不到效果,发生溢流入河,按每例50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收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后,仍达不到服务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其他应急措施(包含采用污水抽排车、增加及更换抽污设备及发电机组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责另外支付费用。经检查每月发生晴天排口溢流污水入河达到3次,乙方在甲方指定时间内不能及时处理到位或经上级有关部门检查,发生溢流行为,产生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3.9、乙方现场维护管理员及设备技术维修人员必须现场值守到位,经甲方检查,发现有离岗、脱岗、矿工等现象,按每次每人200元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经检查每月发生现场人员离岗、脱岗、矿工等达到3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人。 3.3.10、在履约过程中,如发生乙方违约现象,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将在最终结算中进行抵扣。 3.3.11、在实施过程中,如因机械设备故障、抽排服务造成第三人的人身及财产损失的行为,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费用。如乙方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3.3.12、本项目临时抽排技术服务、设备租赁时间暂按150天计(即2022年9月15日-2023年2月12日),具体抽排技术服务、设备租赁等最终履行期限、时间、天数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1.1支付方式:长沙市雨花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4.1.2结算方式:本项目分批次办理验收与结算,第一次结算时间为自进场之日起90天后(日历日),按照实际使用租赁服务数量及现场实际发生计量进行结算,办理中间验收手续;待本项目合同内容、任务履约全面完成后,双方按实际发生使用租赁服务数量及现场实际发生计量,办理验收与最终结算手续。 4.1.3计量签证方式:抽排服务产生油料及运送方式,均由乙方负责,按每次加油数量,凭加油单据,经甲方现场代表签字确认后,作为计量签证依据,油料价格按同期国家有关部门或行业部门公布价格为准。乙方不得超出采购任务、合同金额范围进行施工作业,超出任务范围、合同金额的,甲方不纳入验收与结算。本项目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出中标合同金额。 4.1.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产生少量项目类别及设备设施调整等,计算费用由双方参照国家、行业、地方相关定额标准、市区财评计价文件及市场行情计取。 4.1.5付款方式:本项目分批次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合法正规的足额发票。第一次支付为项目完成中间验收、双方办理第一批次结算后,支付至第一次结算总金额的95%;第二次支付为本项目合同内容、任务履约完成、双方办理最终验收与结算手续,支付最终结算总金额的95%,余款一年后无息付清,最终根据区财政部门资金安排情况进行支付。 4.2收款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万芙南路支行(湖南罗马建设有限公司:430*****061****01072)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科学铺排、精心组织,安全有效,杜绝污染,做到晴天不间断抽水,雨天按照采购方及相关上级部门要求,关停或减少抽排设备,杜绝晴天污水直排入河,全力保证优质、高效地完成临时抽排任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3.1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 5.3.2项目实施过程中,甲方将会同区有关部门对该排口抽排服务效果、应急能力、人员值守、安全文明管理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与监督,检查情况将作为验收依据之一。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甲方的权利义务 6.1.1.甲方负责办理临时抽排相关的前期工作,处理项目有关的外部事宜; 6.1.2.甲方提供区域范围内排水管线的施工图等相关技术资料; 6.1.3.甲方派员现场协助乙方工作及协调居民的关系,主要包括: (1)协调施工车辆准行准停事宜; (2)其它当地关系等外部事宜的协调,保证抽排工作顺利开展。 6.2、乙方的权利义务 6.2.1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资质,提供甲方有关生产、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6.2.2乙方应保证严格遵守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员工劳动保障或福利政策,同时承诺遵守甲方的包括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各项指导原则。 6.2.3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及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意外产生的经济补偿、劳动争议等均由乙方承担。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如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拖欠员工工资,或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规定,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7.4乙方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的其他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还应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保全费、诉讼收费、公证费、鉴定费等费用。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自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12.合同中止与终止 12.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2.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构成违约的,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13.合同转让和分包 13.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13.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13.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4.其他说明 14.1.本项目价格包含合同范围内所需员工工资.管理费.社保.住宿.设备租赁.运输.安装.调试.装卸.土建配套.耗材.培训费.利润.税金等在内的全部费用,不再另行计取其他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14.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实际情况对其所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进行调整(包括增加和减少服务内容),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调整安排。 14.3.甲方不保证乙方的最低业务量。 14.4.乙方应保证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员工劳动保障或福利政策,同时承诺遵守甲方的包括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各项指导原则。 14.5.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任务与安排,完成所承包的技术服务内容及其它交办事项。 14.6.乙方应教导其员工严格按照甲方的工作描述.生产操作规程等质量标准进行工作,应为派至现场的员工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14.7.乙方应教育其所聘用员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了解.掌握设备操作的相关规程与技术导则。对于首次上岗的员工,乙方还要对其不定期地进行安全和操作规程方面的培训。派至现场人员,接受甲方监督与检查,服从工作安排。 14.8.乙方进场后向甲方提供项目管理人花名册,项目现场负责人除非征得甲方许可,不能随意调换其工作岗位(员工辞职除外)。 14.8.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及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意外产生的经济补偿.劳动争议等均由乙方承担。 14.10.乙方租赁设备.自备车辆在工作中造成的车辆设备伤害(含第三人).人员伤亡(含第三人).车辆违章.交通事故以及由此造成的赔偿及法律责任,均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15.合同未尽事项 合同未尽事项见【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申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香樟路592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镇大坡村石塘组346号 | 电话: | 0731-85572836 | 电话: | 0731-85421066 | 传真: | 0731-85572836 | 传真: | 0731-85421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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