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高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阳高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阳高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阳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拟以协议方式出让 3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阳协140*****22003 地块位置 阳高县龙泉镇城关村(和谐园小区北侧) 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0.1976 出让年限 40年 成交价(万元) 0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其他商服用地 0.1976
受让单位 曹跃华.大同锦业承地产有限公司
备注: 自然人曹跃华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位于阳高县城关村(和谐园小区西侧)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总面积*****平方米(合21.057亩),用途为商业用地。从取得土地以来,由于县城调整规划,一直未曾开发。经2019年12月13日县城乡规划委员会2019第二期会议研究,将该宗地由商业用地变更为商住用地,以协议方式出让,在建设过程中要控足城市道路绿化用地。规划设计该宗地东侧预留18米宽的城市道路用地,该预留道路用地面积为4208平方米(合6.31亩),计容积率、计密度,且出让金仍由土地使用权人缴纳(合作人大同锦业承地产有限公司已缴纳)。因政府修建该预留道路,土地使用权人向县政府请示拟以腾退预留道路6.31亩土地置换和谐园小区北侧2.96亩商业用地。经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拟以协议方式为自然人曹跃华及其合作人大同锦业承地产有限公司置换位于龙泉镇城关村(和谐园小区北侧)1976平方米(合2.96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宗地编号 阳协140*****22004 地块位置 阳高县龙泉镇城关村(检察院东侧)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0.0735 出让年限 商业40、住宅70年 成交价(万元) 147.0691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0.0735
受让单位 大同市恒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备注: 大同市恒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以公开出让方式取得位于阳高县龙泉镇城关村(检察院东南侧)*****平方米(69.47亩)城镇住宅用地,当时该地块周边部分土地未实施征收不具备出让条件。现龙泉镇政府已完成土地征收,该地块已具备出让条件,根据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应遗留问题处置意见的报告》,拟以协议方式为大同市恒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让位于龙泉镇城关村(检察院东南侧)735平方米(合1.1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宗地编号 阳协140*****22005 地块位置 阳高县王官屯镇重兴镇村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0.4438 出让年限 50年 成交价(万元) 73.26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工业用地 0.4438
受让单位 山西好医生药业有限公司
备注: 山西好医生药业有限公司(原阳高县恒泰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2月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王官屯镇重兴镇村*****平方米(合116.2亩)工业用地,当时出让宗地采用北京54坐标系,经西安80坐标系和现在采用的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不动产落宗出现位置偏移。2017年该公司又投资270万将原有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改造升级,新建了一座规模为200m3/d的生产废水处理站,因工程紧急,施工队伍没有邀请专业测绘队伍对厂区四至范围核查放线,导致部分建筑设施超出原用地红线范围。发现该问题后,该公司向县政府和县国土局申请完善用地手续,因我县用地指标紧缺至今没有完善。2022年8月,山西好医生药业有限公司向县政府递交了《关于完善土地手续的申请报告》,经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拟根据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应遗留问题处置意见的报告》,以协议方式为山西好医生药业有限公司出让位于王官屯镇重兴镇村4438平方米(合6.66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公示期:2022年10月21日2022年10月31日

三、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阳高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阳高县大北街40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35*****649
联 系 人:云隐龙
电子邮件:dtygly@126.com

阳高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21日
,阳高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使用权 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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