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奉协示字(2022)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拟以协议方式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奉贤区青村镇郊野单元姚家村乡村单元01-01区域地块 地块位置 东至姚家一支路、南至上塑路,西至林海公路,北至青村港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 2.***** 出让年限 70年 成交价(万元) *****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城镇住宅-用于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 2.*****0
受让单位 上海胤腾置业有限公司
备注: 1、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30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日间照料中心不小于200平方米(不计容),老年活动室不小于200平方米(不计容),养育托管点不小于360平方米(不计容),快递服务点不小于40平方米(不计容),家电维修不小于100平方米(不计容),其他生活服务点不小于100平方米(不计容),文化活动室不小于100平方米(不计容),居委活动室不小于200平方米(不计容)。公共服务设施宜布局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位置,临街布置,方便到达,其中养育托管点需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及标准设置,建议设置在一层。新增公共服务设施建成后权属无偿移交青村镇人民政府。2、地块内应设置小型生活垃圾收集站一间,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另须设置分类收集间一处,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设置标准参考小压站设置标准(DG/TJ08-402-2000)及沪绿容(2019)164号文。竣工验收后权属归受让人所有,并由受让人负责后续管理。3、地块内需配置室外宏基站一座,在地下室及电梯井道设置无线信号室内覆盖基站及布线系统,地块开发方应在购房合同中对该通信基站的存在情况予以着重申明,确保业主知晓该通信基站。4、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4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不包括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的1300平方米社会公共服务设施)。5、地块西南角现有临时配电房予以暂时保留,待地块西南侧上海奉贤上塑110kV输变电工程完工后拆除。

二、公示期:2022年10月22日2022年10月26日

三、 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南亭公路1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子邮件:

上海市奉贤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22日
,上海市,奉贤区,上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土地使用权 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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