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平安城市”农村视频监控建设电表中标结果

公安局“平安城市”农村视频监控建设电表中标结果

  扶采(询价)********号扶余市公安局“平安城市”农村视频监控建设电表采购项目,2015年4月16日询价小组通过对询价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认真评审,经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确定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价为人民币182400.00元。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

  名称

  地址

  电话

  供应商

  浙江晨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138*****102

  采购人

  扶余市公安局

  扶余市三岔河镇

  ****-*******

  代理机构

  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

  扶余市财政局

  ****-*******

  二、采购标的

  设备名称

  材料费

  其他费用

  投标价(设备总价与其他费用总价额之和(元)

  备注

  数量(台)

  单价(元)

  总价(元)

  运输、装卸、调试费及保险费(元)

  税金(元)

  校表费(元)

  安装费(元)

  总金额(元)

  晨泰牌智能电表

  760

  180

  136800

  5

  5

  35

  15

  45600

  182400

  质保期5年

  合计:壹拾捌万贰仟肆佰元整

  三、评审小组名单:陈安宁、李狄龙、张春波

  四、询价通知书

  扶余市公安局

  “平安城市”农村视频监控建设电表

  采购项目

  询 价 通 知 书

  项目编号:扶采(询价)********

  采购单位:扶余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9日

  评审组长签字: 成员签字: 采购人确认:

  扶余市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

  公司:

  地址:

   您公司被我中心在此次政府采购中确定为询价供应商,望贵公司接到《扶余市政府采购询价通知书》之后,按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到我中心,谢谢合作!

  经扶余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批准,受扶余市公安局委托,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扶余市公安局“平安城市”农村视频监控建设电表采购项目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集中采购,采购编号为扶采(询价)********号。

  1、采购内容:电表760台

  2、采购项目及要求:

  (1)必须智能电能表,能达到远抄的采集功能;

  (2)必须符合国网智能电表的规格要求;

  (3)必须电流量程达到5—60A、电压等级2.0、脉冲输出1200imp/kwh;

  (4)必须达到红外编程、载波通信、费控智能、远程开关功能;

  (5)中标后,要求经过扶余市供电局营销部计量所鉴定合格方可到现场安装调试;

  (6)含校表费用。

  3、交货地点:城区及农村,具体点位由采购人指定

  4、本次采购最高限价:22.80万元

  5、对询价供应商资格的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经营此次采购产品的相应资质;

  (3)必须符合国网智能电表的规格要求;

  (4)注册资金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

  (5)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响应文件提交的截至时间为2015年4月16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送达的相应文件将被拒绝。

  7、付款方式为货物验收合格后,全额付款。

  8、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1)报价总表和分项报价表;

  (2)资质证明文件;

  (3)交付使用时间承诺书;

  (4)质量保证承诺书;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9、询价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做出评审,并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扶余市政府网上公布。

   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4月9日

  附件1:

  扶余市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需方:

  供方:

  签订地点: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

  签订日期:--年--月--日

  扶余市公安局“平安城市”农村视频监控建设电表采购项目,经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以编号为扶采(询价)********号询价通知书进行集中采购,询价小组就本次所采购货物向采购人和专家推荐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询价,通过询价小组认真评审确定

   为成交供应商。供需双方和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1、采购内容:

  2、合同价格:人民币(大写)--(小写)¥:--元。

  3、采购要求:

  4、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时间:--年--月--日前。货物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的日期为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交货方式:供货方负责将所有货物送到采购方,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

  5、付款方式 :

   供方交货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需方单位名称]。

  6、财政付款:需方在合同标的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向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扶余市政府采购验收报告》等合同约定的付款文件;扶余市政府采购办在收到《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货款的100%支付给供方。

  7、争议解决方式:供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扶余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供需双方和采购中心各执一份。

  10、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政府采购中心加盖公章生效。

  11、合同修改:除供需双方和采购中心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需方: 供方: 见证方: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

  盖章 盖章 盖章

  附件2:

  货物报价清单

  序号

  货物名称

  配置标准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1

  2

  3

  合计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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