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17-2视频监控系统整合改造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陵水17-2视频监控系统整合改造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采办方式 |
1 | 22-CNCCC-FW-GK-1701/01 | 陵水17-2视频监控系统整合改造服务 | 公开招标 |
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含增值税) | 中标金额(含增值税) | 工期 | 质量 | 项目负责人 | 相关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资格能力条件 | 备注 |
1 | 海鹰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CNY6,497,500.00 | CNY6,497,500.00 | 4个月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2 | 浙江紫舜能源有限公司 | CNY7,000,011.00 | CNY7,000,011.00 | 120日历天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序 | 投标人名称 | 评标情况 | 评价理由 | 备注 |
1 | 天津东泉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初步评审不合格 | 天津东泉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不具备《承包商健康安全环保资格认可证书》,且未提供承诺函;不满足招标文件星号条款资质要求中“投标人应具有《承包商健康安全环保资格认可证书》,生产厂家除外,如不具备《承包商健康安全环保资格认可证书》,则需提供承诺函,承诺中标后90天内办理,投标人的名称和提供的资质文件必须一致”的内容。 | |
2 | 深圳清鲲科技有限公司 | 初步评审不合格 | 深圳清鲲科技有限公司产品业绩未提供货物接受证明,不满足招标文件星号条款业绩要求中“产品的业绩要求: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应有应用于防爆行业的业绩,提供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用户签字的货物签收证明时间为准的业绩,投标方须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合同签署时间、工作范围、货物名称、供货数量、使用环境、技术要求、货物使用地点、买方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用户签字的货物接收证明,原件备查;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不包含以上全部内容,则视为无效业绩”的内容。 | |
3 | 中海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初步评审不合格 | 中海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提供交换机制造商正式授权,不满足星号条款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函“对于《陵水17-2视频监控系统整合改造服务材料清单》中的主要材料,投标方应提供制造商出具该类设备(与主要材料中对应的观测仪、摄像机、服务器、管理平台、交换机和防爆接线箱)的正式授权书。”中的内容 |
标签: 视频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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