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1年黄河流域及重点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环境修复治理项目(泽州县、高平)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山西省2021年黄河流域及重点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环境修复治理项目(泽州县、高平)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CS*****
二、项目名称:山西省2021年黄河流域及重点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环境修复治理项目(泽州县、高平)监理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西省煤炭地质资源环境调查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学府产业园晋阳街170号汇镪磁材大厦8楼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山西省2021年黄河流域及重点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环境修复治理项目(泽州县、高平)监理
服务范围:依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财资环〔2020〕74号)”和《山西省2021年黄河流域及重点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环境修复治理实施方案》要求,按照省厅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工作安排部署,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环境修复治理工作。本项目采购主要内容为山西省2021年黄河流域及重点地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环境修复治理项目(泽州县、高平)全部内容提供监理服务。
服务要求:
1、项目监理工作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监理技术规范、规定并达到合格标准。
2、项目监理工作针对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环境修复治理进行监理,按照“一点一策”的方针,依照法律法规、勘查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
3、现场机构要求:监理单位应当建立项目监理机构, 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对重要的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和隐蔽工程,应当实行旁站监理。
4、人员及出勤要求:履行监理职责,施工期间,总监理工程师每月驻施工现场不少于10天,监理工程师最少1人,每月驻施工现场不少于21天。
服务时间:同施工总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完成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符合与项目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卫惠、张美丹、崔兵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晋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 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凤台西街436号
联系方式:0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泰欣街656号院内西楼202室
联系方式:03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
电话:0356-*******
十、附件
无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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