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监控检测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物联网监控检测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2年高淳区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永胜圩7500亩养殖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建设工程物联网监控检测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南京市货物招投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京市高淳区砖墙镇人民政府2022年高淳区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永胜圩7500亩养殖基地设施配套项目建设工程物联网监控检测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招标编号:NJHW-******-1
2.标段名称:物联网监控检测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盛云科技有限公司
评审总分
96.3094.5093.44
投标报价(万元)
1039.******1115.******1107.******
交货期(日历日)
交付使用日期: 70 日历日内交付使用在签订合同之后交付使用日期:70日历日内交付使用在签订合同之后交付使用日期: 70 日历日内交付使用
质量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
姓名李晓龙杨顺卿曹菊香
证书名称不作要求不作要求不作要求
证书编号不作要求不作要求不作要求
资格能力条件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三、无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依据
江苏巨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缺少2018年财务报表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无业绩验收证明

四、中标候选人提供的业绩信息

第一名
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
资审业绩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一期交警支队视频监控前端系统项目(二期)项目二
买方名称南京市公安局
合同金额1705.*****万元
评分业绩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儿童医院(城北)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
买方名称乌鲁木齐儿童医院
合同金额9790.******万元
项目名称基于大数据的智能化人口疏散掩蔽系统人防工程指挥信息化系统
买方名称泰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合同金额1018.*****万元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买方名称黑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
合同金额2900万元
项目名称郑州市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智能交通工程建设项目(前端设备部分)
买方名称郑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合同金额4337.*****万元
项目名称长治长治市智慧城市云计算中心建设项目
买方名称长治市财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5698.******万元
第二名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资审业绩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人考训基地项目信息智能化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集成合同
买方名称徐州市公安局
合同金额5482.******万元
评分业绩项目名称常州市工信大数据服务平台项目
买方名称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合同金额*******
项目名称高淳区东坝街道和睦涧村数字乡村(智慧农业)建设项目合同
买方名称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政府东坝街道办事处
合同金额*******
项目名称徐州市纪委清园办案点改扩建(智能化)工程
买方名称中国共产党徐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合同金额********
项目名称盐都区智慧旅游云平台及大数据分析施工合同
买方名称盐城市盐都区旅游局
合同金额*******
第三名
盛云科技有限公司
资审业绩项目名称南京国际博览中心三期项目智能化工程
买方名称南京河西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2502.******万元
评分业绩项目名称重庆市万州区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
买方名称重庆市万州区妇幼保健
合同金额2423.******万元
项目名称云南省外事大数据项目(一期)第一阶段项目
买方名称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合同金额498万元
项目名称智慧场馆数据中心及平台建设
买方名称上海东方体育中心
合同金额1496.6772万元
项目名称泰州金融广场数据中心项目
买方名称泰州金融广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1439.*****万元
项目名称天隆寺上盖物业项目
买方名称南京建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1608.******万元

五、中标候选人提供的信用信息

第一名
中邮建技术有限公司
资审信用信息附件1
评分信用信息附件1
第二名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资审信用信息附件1
评分信用信息附件1
第三名
盛云科技有限公司
资审信用信息附件1
评分信用信息附件1

六、公示起止时间

2022年10月26日 - 2022年10月29日

七、其他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联系电话:180*****822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98*****203

2.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向监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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