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安全技术服务服务中标结果

2022-2023年安全技术服务服务中标结果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CS-F202*****0015-1
采购人(全称):宁乡市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星鹏应急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宁乡市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3年安全技术服务采购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F202*****001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宁乡市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2023年安全技术服务采购服务其他公共安全用房施工详见采购需求1******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万零肆仟捌佰陆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元)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综合安全管理服务

/

1.驻点安全工程师服务(安排1名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驻点集团项目管理中心);

2.参与集团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建立定期汇报制度,

3.协助开展相关安全活动;

3.安全迎检(根据上级安全生产考核要求,每季度委派2名工程师梳理相关安全迎检资料,阶段性整理安全生产资料及安全台账,提出安全资料整理意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痕迹化管理);

4.编写安全活动方案(编制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编制消防安全日活动方案;编制减灾防灾宣传活动方案)。

5.编制应急演练活动方案、,协助开展应急演练

******

1

******

/

/

2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

针对集团公司办公区域,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

包括建立工作小组、管理制度、风险分级清单、管控措施、风险告知、风险分布四色图以及每季度隐患排查1次等。(不针对分公司单独建立双预防体系)

*****

1

*****

/

/

3

三级安全标准化

/

针对总公司及整体办公区域,按照GB*****-201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的要求,创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一是派遣安全工程师梳理企业安全管理现状,并对现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指导企业进行整改。二是协助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资料和安全档案。三是协助企业对照创建评分表进行初步评分,收集资料,编制自评报告。四是编制评审申请资料,报送至评审组织单位,并邀请评审单位、评审组织单位,组织标准化评审会;五是编制标准化评审报告,提交评审组织单位申请牌匾证书。

*****

1

*****

/

/

4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

家次

1.加油站专项检查(对宁乡城发集团下属加油站1家,具体名单由宁乡城发集团确定,进行隐患排查,检查后形成隐患清单并提出整改建议,协助开展重大隐患的复查工作,每季度开展1次隐患排查);

2.建筑施工专项检查(对宁乡城发集团下属单位的在建工地15家,具体名单由宁乡城发集团确定),每季度开展1次综合性隐患排查,检查后形成隐患清单并提出整改建议,协助开展重大隐患的复查工作);

3.道路施工专项检查(对宁乡城发集团下属单位的已完工未移交道路(5家,具体名单由宁乡城发集团确定),每季度开展1次综合性隐患排查,主要隐患排查工作包括基层基础、责任体系、风险防控、应急救援及道路交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三同时)落实情况等方面,检查后形成隐患清单并提出整改建议,协助开展重大隐患的复查工作);

4.小区及园区物业专项检查(对宁乡城发集团下属单位的小区及园区物业(4家),具体名单由宁乡城发集团确定),每季度开展1次隐患排查,检查后形成隐患清单并提出整改建议,协助开展重大隐患的复查工作);

5.景区安全专项检查(对宁乡城发集团下属单位的景区(4家),具体名单由宁乡城发集团确定),每季度开展1次隐患排查,检查后形成隐患清单并提出整改建议,协助开展重大隐患的复查工作)。

2460

116

******

/

/

5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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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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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10-26 ——2023-10-25

3.2 履行地点:甲方及旗下子公司管理范围。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合同签订后,乙方根据本合同要求,完成驻点综合安全管理服务、安全管理体系指导服务及安全隐患排查。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乙方按照甲方铺排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节点服务内容、提交服务成果并经甲方验收认可后,双方根据任务进度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40%的进度款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0,说明:乙方完成甲方铺排的所有任务并进行验 收后,支付不超过合同总价60%的进度款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双方完成结算手续后支付至结算总额的100%,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给甲方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乙方未提供或提供错误的,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在付款时,有权扣减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应承担的未付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霞支行(湖南星鹏应急安全科技有限公司:810*****003*******)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2.1、乙方应在向甲方提供各项服务前向甲方提供适用于相关服务质量标准的相关文件,甲方在接到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后就该项标准的适用性及完备程序予以审核并提供书面意见。该质量标准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字确认后应作为未来本合同项下相关服务结果验收的依据。

5.2.2、乙方应在项目进程中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障其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服务质量标准。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鞥保障服务事项的质量,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

5.2.3、甲方有权在乙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对乙方的服务工作及服务质量及相关质量保障措施予以检查。具体检查督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对服务对象的回访、现场检查、样品抽查、要求乙方汇报质量跟踪和检查结构、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服务结果予以评估等。甲乙双方应在依据服务情况确定服务结构检查节点,在服务检查节点及服务结果最终交付日前五个工作日,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对服务节点或最终结果验收的时间、地点、方式。甲方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对乙方的交付进行验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验收时间推迟的,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限应予顺延。

5.2.4、甲方对各个服务节点检查的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如果对甲方的检查结果有异议,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说明。甲方有权依据服务节点检查结果通知乙方通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服务。如果甲方没有通知乙方停止履行协议义务,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提供所规定的其他服务,甲方也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双方有关独立节点检查结果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5.2.5、如果甲方因一个或多个检查结果书面通知乙方停止提供本合同规定的相关服务,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及协议解除程序处理协议解除事宜。5.2.6、乙方对其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按照国家规定承担相应的产品维修、消费者保护及缺陷修复、质量赔偿责任。5.2.7、其他要求详见项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3.1、甲方或甲方委托的其他机构应及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验收时乙方应派员参加,共同对验收结果进行确认,并承担相关责任。5.3.2、验收程序(按照甲方验收规程进行)。5.3.3、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验收。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义务6.1.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服务进度,并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相关资料。6.1.2、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政府管理的相关职能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监督检查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并加以整改。甲方不因行使该监督和检查权而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因此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6.1.3、甲方有权根据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的变动对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和质量要求作出相应变动或者取消服务。6.1.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6.1.5、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与相关政府部门及其他第三方的沟通、协调提供必要的协助。6.2、乙方的权利义务6.2.1、乙方有权自甲方处获得与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相关的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6.2.2、乙方应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特定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服务内容的实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和时间完成。6.2.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的服务转包给第三方承担。6.2.4、乙方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时,应该恪守职业道德,遵循诚实守信原则,不得泄露甲方的秘密信息,不得提供违法事实及法律的服务;乙方在开展服务过程中发现重大隐患应该及时向甲方汇报,因乙方延误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5)乙方应全面履行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安全管理职责,因乙方未尽到管理职责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因此造成甲方承担责任或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6)乙方承诺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均已取得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7)乙方应接受并配合甲方或甲方组织的对本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作出合理解释或予以纠正。(8)乙方负责乙方工作人员安全保证义务,非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作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违约或造成对方经济、社会效益等损失的应当赔偿。

7.5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或完成约定的服务内容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服务费千分之一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7.6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甲方视情况有权解除全部或部分合同,同时,乙方应负责赔偿由此给甲方所造成的损失。甲方视情况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还应退还甲方已支付全部款项。7.6.1、乙方逾期提供服务或完成工作内容累计超过10日的;7.6.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且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整改的;7.6.3、如因第三方就乙方提供的服务提起诉讼,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服务内容的;7.6.4、乙方擅自将本合同服务转包第三方的;7.6.5、经甲方催告后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的其他义务的。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权利保证与归属11.1.1、权利保证乙方保证其所提供之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和知识产权。乙方提供的服务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2.2、权利归属(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与履行协议相关的文件资料,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或甲方指定之第三方所有。(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全部创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11.2、保密条款乙方对本合同所有内容、甲方交付的所有资料信息以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晓的甲方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均承担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对任何第三方透露,亦不得自行使用,违反本条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并负责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11.3、争议的解决11.3.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1.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3.3、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11.3.4、任何一方向对方送达有关通知、文件,或者人民法院、仲裁机关向任何一方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均可向被送达方在本合同提供的地址(见合同星部所列甲乙双方地址)送达,如因被送达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对方或其指定的收件人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通知或相关文书未能被实际签收的,通知或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即视为被送达方已经收取相关通知或文件)。

11.4、不可抗力11.4.1、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干: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重大疫情或传染性疾病等,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11.4.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5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1.5、合同的变更、终止11.5.1、合同的变更如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则双方均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或针对本合同项下服务另行签署其他书面协议。11.5.2、合同的终止(1)本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合同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本合同服务无法正常提供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服务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4)受国家政策或法律法规变动影响,经双方协商终止本合同的。

11.6、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7、合同生效11.7.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11.7.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8、其它事项11.8.1、本合同附件有:中标通知书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宁乡大道168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北路一段22号恒晟世贸中心833
法定代理人:潘志国法定代理人:赵群慧
委托代理人:龙继武委托代理人:白紫锐
电话:0731-********电话:0731-********
传真:0731-********传真:

附件列表
  1. 成交通知书(安全技术).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全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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