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本级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开

阜阳市本级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开

尊敬的胡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报告阜阳市本级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去年以来,全市审计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加大对中央和省、市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任务、重大项目、重大资金等落地落实情况的审计力度,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坚持开源节流,财政资源统筹力进一步增强。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9.60亿元,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47.30亿元。全市财政支出完成630亿元,保障了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落到了实处。

——坚持精准有效,支持引导驱动力进一步增强。拨付财政科技资金7.60亿元,助力我市成功创建首个省级创新型城市。统筹安排22.90亿元,支持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全年新增减税降费10.10亿元,切实降低企业负担。加大融资担保服务力度,为1.20万户企业提供150.10亿元新增担保贷款。

——坚持协调联动,城乡发展支撑力进一步增强。统筹安排25.10亿元,支持阜阳机场改扩建、阜阳至蒙城高铁等项目建设,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地位持续巩固。统筹安排37.40亿元,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安排13.70亿元,支持6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

——坚持人民至上,民生福祉保障力进一步增强。2021年全市民生类支出537.40亿元,占全市财政支出的85.3%。统筹安排132.80亿元,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拨付88.10亿元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拨付173.60亿元助力33项民生工程圆满收官。

对去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指出的问题,各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市审计局对照问题清单逐项跟踪督促。去年11月,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市审计局向社会公告了审计整改综合情况。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组织和办理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部分单位预算执行进度有待加快。一是12家预算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执行率低于70%;二是6家预算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率低于70%。

2.非税收入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截至2021年底,市财政局非税收入5.13亿元未及时缴入国库。二是截至2021年底,市非税管理局教育专户结转利息收入1009.87万元未缴入国库。

3.部分单位存在同部门转账。2021年,30家预算单位存在同部门转账,涉及金额1.49亿元。

4.未足额上缴国有资本收益。2018-2020年市高新公司、市创新公司未足额上缴国有资本收益331.09万元。

(二)阜阳经开区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预算编制不精准、执行不严格。阜阳经开区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安排支出6.43亿元,其中:9项经济类支出科目被调剂使用,涉及资金2461.56万元;38项经济类支出科目预算指标执行率为0 ,涉及资金786.41万元。

2.部分社保基金未及时缴入市级财政专户。截至2021年底,阜阳经开区社保基金收入尚余722.16万元未及时缴入市级财政专户。

3.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截至2021年底,阜阳经开区非税汇缴结算账户2439.02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经对市水利局等3个部门(单位)及所属单位开展了2021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管理有待加强,涉及3个单位64.36万元;二是部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涉及3个单位738.05万元。

三、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审计情况

(一)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计情况

1.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2016年《颍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未将耕地保有量、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等11个约束性指标纳入其中。

2.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方面的问题。如2020年颍泉区24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未达到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3.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方面的问题。如2018年至2019年,颍泉区水利局未严格执行水资源费超额累进加价制度,少征收漯阜铁路水资源费11.91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1.资产闲置。截至审计时,5家单位房屋、土地等资产存在闲置情况,涉及面积1.31万平方米。

2.固定资产账表不符。截至2021年底,市人防办等23家预算单位财务决算表中固定资产原值与财务账面原值不一致。

3.固定(无形)资产账账不符。一是截至2021年底,19家预算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固定资产原值与财务账面原值不一致。二是截至2021年底,8家预算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中无形资产原值与财务账面原值不一致。

4.资产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如市水利局59项已移交至其他单位固定资产未进行账务处理。

5.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收取资产出租收益。如截至2021年底,市粮食局未按合同约定收取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2021年下半年房屋租金19.75万元。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及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助企纾困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1.未按规定及时配套资金。如界首市“三重一创”建设资金未及时配套,涉及资金1573万元。

2.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如市科技局未及时将创新型省份建设资金150万元拨付至具体研发企业。

3.未落实好行政审批事项“一站式”办理要求。颍泉区政府2019年权责清单中有4项行政审批事项未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

(二)政策性担保资金审计情况

1.未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如2018-2020年市融资担保公司对农户、小微企业等开展的融资担保业务收入应享未享免税政策,多缴纳增值税及其附加费516万元。

2.担保业务开展不规范。如2019年市融资担保公司为个人代偿73.99万元,因营业执照信息与备案信息不符无法申请代偿补贴36万元。

3.反担保措施执行不严格。如市融资担保公司2020年为某公司办理贷款担保业务,用评估价668万元的房产,办理担保抵押2000万元,反担保抵押物担保金额远高于评估值。

(三)地方专项奖补资金审计情况

1.工业化和建筑业发展扶持奖补资金审计情况

(1)重复发放奖补资金。在“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奖补项目中未扣除奖补企业申报年度已享受的其他市级奖补资金,涉及金额259万元。

(2)奖补项目审核把关不严。如未严格审核企业项目申报资料,对提供不真实申报材料的企业发放奖补资金49.55万元。

2.农业专项奖补资金审计情况

(1)政策出台滞后。2019-2020年度农业奖补政策出台于2019年12月底,奖补政策的导向性作用发挥滞后。

(2)资金拨付管理有待加强。如6个县级财政部门滞留市级农业奖补资金594.53万元。

3.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奖补资金审计情况

(1)未及时拨付奖补资金。8个县级财政及主管部门未按规定时限将2020年度奖补资金拨付至项目主体单位,涉及金额3959.82万元。

(2)超标准、超范围奖补。如对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某大药房给予5万元奖补。

五、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增强预算约束刚性管好“钱袋子”。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建立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健全完善有利于财政资源统筹的体制机制。加强四本预算衔接,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增强公共财政统筹能力。严格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将全部收入和支出依法纳入预算,继续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

(二)进一步强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提升效能。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实现绩效管理结果与优化政策、调整预算的实质性挂钩,促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融合提升。

(三)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政策措施落实落地。聚焦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政策落实和重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着力增强政策的持续性和协调性。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监管和内部审计监督,建立健全问题整改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一体推进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和深化改革。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2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下,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以新的发展理念统领审计工作全局,奋发进取,勇于担当,充分履行审计在推进依法治国、推动改革等进程中的监督职责,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预算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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