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3785240)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
(253785240)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2-10-27
宁德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
乙方: 福建省卫全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 [******]FJSHYZB[GK]******* 的 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 无 。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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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810 安全服务 | 安全服务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 1(项)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 *******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佰肆拾捌万陆仟零捌拾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2022年 10 月 27 日 ;
4.2交付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西路11号;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实际结算费用按实际使用人数计算费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大门岗8人(三班倒,每班2人值班时间8小时); 5.2 门诊道闸1 人(每周6天,7:30-11:45 14:00-17:45); 5.3 门诊五楼门岗1 人(每周6天,7:30-11:45 14:00-17:45); 5.4 急诊科道闸4人(三班倒,每班1人值班时间8小时); 5.5 住院部1道闸4人(三班倒,每班1人值班时间8小时); 5.6 住院部2道闸4人(三班倒,每班1人值班时间8小时); 5.7 门诊二楼、门诊三楼1人(每周6天,7:30-11:45 14:00-17:45); 5.8 体检中心1人(每周6天,7:30-11:45 14:00-17:45); 5.9 消控中心3人(三班倒,每班1人); 5.10停车场2人(每周6天,7:30-11:45 14:00-17:45) 5.11机动3人。 5.12 保安人员总人数32人。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保安履职月考核细则》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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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8.15 | 第一个月采购人按照质量考评结果支付费用。 | |
2 | 8.15 | 第二个月采购人按照质量考评结果支付费用。 | |
3 | 8.15 | 第三个月采购人按照质量考评结果支付费用。 | |
4 | 8.15 | 第四个月采购人按照质量考评结果支付费用。 | |
5 | 8.15 | 第五个月采购人按照质量考评结果支付费用。 | |
6 | 8.15 | 第六个月采购人按照质量考评结果支付费用。 | |
7 | 1.1 | 作为绩效奖,在采购人监督下每半年发放一次。 | |
8 | 8.15 | 第七个月采购人按照质量考评结果支付费用。 | |
9 | 8.15 | 第八个月采购人按照质量考评结果支付费用。 | |
10 | 8.15 | 第九个月采购人按照质量考评结果支付费用。 | |
11 | 8.15 | 第十个月采购人按照质量考评结果支付费用。 | |
12 | 8.15 | 第十一个月采购人按照质量考评结果支付费用。 | |
13 | 8.15 | 第十二个月采购人按照质量考评结果支付费用。 | |
14 | 1.1 | 作为绩效奖,在采购人监督下每半年发放一次。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中标人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5%金额为:74,304.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待服务期满且无未了事宜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
9、合同有效期
服务期限自 2022 年10月27日起至 2023 年10月26日止。 。
10、违约责任
10.1如因乙方未恪尽合同义务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经双方协商可确定赔偿的范围和金额,如协商不成,乙方的赔偿责任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来确定。 10.2乙方负责保卫之区域内发生治安、刑事、民事案件造成甲方损失,需明确责任时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赔偿责任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来确定。 10.3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一个月保安服务费(121,115.12元)做为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无 。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安保工作人员的条件和要求: 14.1.1保安队长:工作表现出色者,具有一定管理经验(保安队长须为退伍军人或警校毕业者,具备保安员证、消防类证书,须提供退伍军人证复印件或者警校毕业证复印件及有效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14.1.2保安队长接受投标人和采购人保卫科双重领导和管理。处理与安全工作的相关事务; 14.1.3保安员年龄:男性20~55岁,50岁以下比例不低于80%,身高:男1.60米以上,五官端正,视(裸)力1.0以上,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残疾,无明显标记,所有入伍保安人员要有健康体检证明才能上岗。 14.1.4消控中心人员要求具有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经培训合格并持有国家认可的消防类证书方能上岗,消控中心人员如有变动,需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变动,新上岗人员也需持证上岗。 14.1.5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优先聘用退伍军人和有在医院工作经历者。 14.1.6所有保安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公安部门筛查无犯罪或不良行为记录才能录用。 14.1.7所有上岗保安员均需有保安员上岗证并经保卫科备案。 14.1.8所有保安人员不得在院区及休息室喝酒及聚众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 14.1.9如保安人员在工作中存在不能胜任或者违规违纪行为,采购人可向投标人提出更换人员的要求,投标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调换。 14.2岗位职责: 14.2.1保安队长职责: 14.2.1.1配合医院和保卫科的日常工作,带领本队人员认真完成医院交给的各项安保任务,负责白天保安服务管理工作。 14.2.1.2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制度、值班制度,掌握值班组人员的变动情况,组织好保安队会议,及时传达医院的各项要求及文件精神。 14.2.1.3科学管理队伍、办事公道客观,关心队员,与执勤组其他队员和谐相处。 14.2.1.4掌握全组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做好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全组人员团结,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稳定队伍。 14.2.1.5熟悉院里的要害部门,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或提出合理化建议。 14.2.1.6做好各岗位的查岗和全院的防火、治安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上级。 14.2.1.7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14.2.1.8按院保卫科要求定期(每周至少一次)组织全组人员做好军事训练和各项集体活动,并做好记录。 14.2.1.9根据院部要求或院部临时性事务时应及时安排保安队员或队长本人前往配合工作。 14.2.1.10每月提前作好下个月的保安岗位排班表并上报保卫科。 14.2.2正大门门岗职责: 14.2.2.1维持大门周围秩序,及时清理小摊贩及闲杂人员等;维持车辆进出管理,按上级要求不间断对院内各区域进行巡视,夜间注意院内重点要害部位巡视,并做好相关记录。 14.2.2.2严禁的士、摩的在门口等客。 14.2.2.3严禁医托等闲杂人员进入院区。 14.2.2.4疏导车辆的驶入驶出,确保通道的通畅。 14.2.2.5做好门卫室电话接听和任务落实的通知工作,并做好记录。 14.2.2.6做好门卫室及微型消防站的卫生保洁工作。 14.2.2.7按规定时间及时开关医院后门。 14.2.2.8 24小时对进入医院人员查看健康码、检测体温。 14.2.3急诊科职责: 14.2.3.1维持120通道的秩序,确保通道畅通。 14.2.3.2维持好急诊科的就诊秩序。 14.2.3.3及时清理闲杂人员,做好防盗、防火和财产保护工作,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14.2.3.4按规定时间及时开启、关闭急诊科绿色通道砸门。 14.2.3.5保障急诊科人员人身安全。 14.2.3.6配合急诊科医护人员做好病人抢救等工作。 14.2.3.7 24小时对进入医院人员查看健康码、检测体温。 14.2.4门诊道闸、住院部1.2道闸职责: 14.2.4.1处理门诊大厅的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保卫科报告,要做好各类巡查记录。 14.2.4.2做好防盗、防火巡逻任务及时清理闲杂人员,做好防盗、防火与财产保护工作。 14.2.4.3引导就诊人员有序排队(1米线)。 14.2.4.4 24小时对进入医院人员查看健康码、检测体温。 14.2.5门诊2楼、3楼巡逻岗职责: 14.2.5.1负责医院门诊2、3楼巡逻任务。 14.2.5.2处理门诊2、3楼的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保卫科报告,要做好各类巡查记录。 14.2.5.3做好防盗、防火巡逻任务及时清理闲杂人员,做好防盗、防火与财产保护工作。 14.2.5.4引导就诊人员有序排队(1米线)。 14.2.6门诊五楼岗职责: 14.2.6.1维持5楼办公区秩序。 14.2.6.2做好来访登记记录,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 14.2.6.3做好防盗、防火、财产等保护工作。 14.2.7住院部1、2广场巡逻岗职责: 14.2.7.1负责住院1号楼、2号楼巡逻任务。 14.2.7.2指挥车辆按指 定地点停放整齐。 14.2.7.3做好车辆的看管、防盗与防破坏工作。 14.2.7.4疏导车辆的驶入驶出并确保通道畅通。 14.2.7.5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加强与门岗保安的工作配合,车位已满控制车辆的进入。 14.2.7.6配合医护人员做好就诊患者救治工作。 14.2.8体检科职责 14.2.8.1处理体检科的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保卫科报告,要做好各类巡查记录。 14.2.8.2做好防盗、防火巡逻任务及时清理闲杂人员,做好防盗、防火与财产保护工作。 14.2.8.3引导就诊人员有序排队(1米线)。 14.2.8.4对进入医院人员查看健康码、检测体温。 14.2.9消防控制室安保人员职责:实时保持对全院监控的查看,发现可疑分子或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保安部负责人及外围保安人员,并保持密切关注。对视频监控图像内所发生的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进行记录。熟练掌握对视频、图像、文件、资料等信息的查阅、调取,不得擅自删改,故意隐匿、毁弃留存期限内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的原始记录,在查阅调取视频、图像、文件、资料等信息时,按照院保卫科要求先通知保卫科科长,同意后并填写相关信息后方可调取、查阅,严禁私自查阅、调取;并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操作技能和常见故障处理方法,负责监视消防主机信号。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保卫科进行报告处理; 14.2.10负责执勤区域内周边环境卫生;如收治有暴力倾向病人入院时应配合医护人员,保护医护人员安全及协助医护人员和病人家属送病人进入病房;病区、门诊如有需要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配合处理;按要求对病房楼、门诊楼、行政楼内各区域进行巡视,保障医院财产及各类设施的安全,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和治安秩序,切实做好医院内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等各项工作。应急处置时应及时到场,协助医务人员做好病房处置工作;完成临时性事务。 14.2.11安保人员工作岗位安排最终由医院保卫科确认,采购人有权对安保人员岗位进行调整。 14.3保安员管理制度: 14.3.1交接班制度: 14.3.1.1按时交接班,接班人应提前十五分钟到达岗位。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能提前离岗。 14.3.1.2交接班必须做到三清:本班情况清、交接的问题清、物品及器械清;三明:上班情况明、本班交接的事情明、物品和器械清点明。 14.3.1.3当班人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不能移交给下班的事情要继续在岗处理完,接班人协助完成。 14.3.1.4交接时要做好记录并签名。 14.3.2着装规定: 14.3.2.1所有派驻保安人员统一着装,装备佩戴整齐,佩戴必要的保安器具和通讯设备(上岗证、对讲机、警棍、盾牌、辣椒水、武装带、服装、服饰、雨衣、雨伞、执法记录仪、遮阳伞、夜间巡逻肩灯等由投标人提供),要求举止文明、大方、得体,精神抖擞。 14.3.2.2不得外挂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 14.3.2.3 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14.3.2.4 除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外,在工作时间必须着保安制服。因私外出时应着便服。 14.3.2.5 着保安制服时,要按规定佩带保安标志。 14.3.2.6 保安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制服不准混穿。 14.4形象规定: 14.4.1经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整洁。 14.4.2不准留长发、染发、蓄胡子、留长指甲、戴首饰;头发不得露于帽檐外,帽檐下头发长不得超过1.5厘米;鼻毛不得露出鼻孔。 14.4.3 做到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准弯腰驼背、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伸懒腰;不袖手、背手、叉腰或将手插入口袋中;执勤中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勾肩搭背;做到站如松、坐如钟、动如风。 14.4.4 不准哼歌、吹口哨、玩手机、看书报。 14.4.5 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14.4.6 不挖耳、扣鼻孔,不敲桌椅、跺脚或玩弄其他物品。 14.4.7 做到“微笑服务”,待客友善、热诚,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文明礼貌用语。 14.5岗位纪律: 14.5.1 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保安服务工作,不准超越职责权限。 14.5.2 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准做与保安服务无关的事情。 14.5.3 不准刁难群众。 14.5.4 不准脱岗、空岗、睡岗,不准迟到、早退。 14.5.5 遵守医院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医院内部的机密事项,不准随意打听、记录、传播。 14.5.6 要爱护公物。 14.5.7 有重要情况要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不准迟报、漏报、隐瞒不报。 14.5.8 热情主动地为医院工作人员及患者服务。 14.6培训制度: 14.6.1 培训内容; 14.6.2 组织学习相关规定法律法知识,公安部及省、市有关保安服务行业的有关规定及《保安员岗位职责》、《保安员奖惩制度》等。 14.6.3 军训、治安消防技能训练等。 14.6.4 培训规定: 14.6.4.1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进行培训。 14.6.4.2保安员必须在试用期内学完培训内容,能够熟记各自岗位的职责及规程,能够熟悉医院与其相关的有关规定,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4.6.4.3 要求全体保安员认真的参加培训,填写《培训记录》,考核成绩做为评优的成绩之一,不参加或培训不认真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4.6.4.4 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辞退处理。 14.7总体要求: 14.7.1 投标人须设立24小时支援与服务电话,及时提供服务和处理相关事宜,保证本派驻点遇紧急情况需保安支援时,100%满足要求; 14.7.2采购人对岗位设置具有决定权,遇到突发事件、重大疫情或紧急情况投标人派驻的人员必须服从采购人保卫科统一调度,采购人保卫科对投标人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考评。 14.7.3 投标人对所录用的保安员要严格政审,保证所录用的保安员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热爱保安事业,健康状况良好、无精神病史,并将录用情况书面提供给采购人保卫科。 14.7.4 投标人保安员应遵纪守法,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文明执勤,在岗期间不允许窜岗,正常上下班时办公楼保安需向采购人领导敬礼。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注意仪表仪容,使用文明礼貌用语,说普通话。 14.7.5 投标人须根据《福建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施管理。首次交接时,采购人将现有装备移交给投标人使用,投标人应对移交装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装备完好率,如发生损坏、丢失,由投标人负责赔偿。 14.7.6安保队每日7.30进行晨会,完成交接班并部署当日安保工作;每周一组织部门周例会,传达院方及保卫科最新工作指示。投标人对其人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每周不少于1小时的业务培训和素质教育,做好培训记录,相关业务培训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因管理不善,保安员内部所发生的一切问题(包括产生纠纷、冲突的所有赔偿和法律责任),全部责任由投标人承担。同时,保安人员在执行任务中受到人身伤害,由投标人负全责。 14.7.7 实行优质服务,优质管理,为采购人提供文明礼貌、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服务质量的要求。 14.7.8 如投标人员工有监守自盗行为,一经发现核实,按财产损失价值双倍处罚服务公司,投标人须开除当事员工。如发生火灾、治安、交通、刑事等事故,经核实,是因投标人管理疏忽、玩忽职守、处理不当所造成的,按事故责任进行赔偿。必要时追诉投标人的刑事责任。 14.8服务要求: 14.8.1采购人确定值勤岗位及要求后,由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岗位职责进行完善,报采购人保卫科批准后组织实施。投标人全天候24小时对采购人各区域进行车辆管理、治安巡查、消防监控及参与突发事件的处理(主要为采购人范围内火灾的发现、报警、初起火灾的救援、治安突发、群体性、重大疫情应急病区的警戒及看守、自然灾害等事件)。 14.8.2 维护采购人的正常医疗秩序,保障采购人内所有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采购人的设施和设备及各类财产不受损失,预防各类政治、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14.8.3 配合公安机关、采购人保卫科做好信息的收集工作,防止各类敌对势力的破坏和渗透,对发现的可疑情况和线索应及时向采购人保卫科报告。 14.8.4 负责采购人财务收费款及重要物资押送途中的安全,确保不发生任何事故。 14.8.5 组织人员对院内安全存在的隐患进行查找,及时报告不安全因素,并配合采购人保卫科进行整改。 14.8.6 全体保安员均为义务消防员,投标人应对保安员进行岗前培训,特别是消防技能的培训,使保安员具有一定的业务素质,消防监控室值班人员应按消防法规要求持证上岗。 14.8.7全体保安员均为应急救援队员,投标人应对保安员进行培训,特别是快速反应应急救援培训,当发生火灾、恶性治安案件、重大疫情应急病区的警戒及其它自燃灾害突发事件时,3分钟内须有保安员赶到现场掌控局面,5—10分钟之内须派出足够人手参加救援。 14.8.8 投标人建立完善的各项应急救援方案(如台风、暴雨、火警、突发疫情、防盗窃、防爆、防恐、防交通事故及电梯困人解救等),并根据突发治安事件的规模和严重程度、事发时间(白天和夜间)制定大、中、小型突发治安事件应急保卫小组的组织方式或应急预案启动方法、处理流程等并按要求进行演练,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快速、妥善处理。防止采购人区域内重大火灾、治安、交通、刑事等事件发生。 14.8.9 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保安队管理制度、接报警制度、重要人员及重要目标警卫制度、门卫值班制度、闭路电视视频监控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值班巡逻制度、放行制度、交接班制度、奖惩制度、军事训练制度、宿舍管理制度、会议制度、安全汇报制度。 14.8.10 投标人应按要求派出经培训合格的专人在门口、消防、安防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严密监控,发现情况立即报告和处理并做好登记,本岗位人员不得随意更换。组织安保人员每天不少于四次的全院巡逻。 14.8.11 保安员应熟悉采购人整体地理环境及监控范围,熟练操作、维护使用监控系统设备。 14.8.12 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与安全相关的宣传工作(服务公司必须保证每年有一次对采购人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的活动)。 14.8.13 投标人每年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对医务人员进行不少于两次的安全防范培训及消防演练培训。 14.8.14具体岗位设置由采购人最后确定。岗位一经确定,投标人应按时按量安排保安完成任务,不得随意减少岗位,因服务改造和岗位调整,采购人可根据岗位实际需要在允许的范围内增减保安员数量,每个保安员增减的承包年费用按中标单位的中标总价中的保安员待遇部分总额除以中标时所报保安员总人数的平均价计算(保安队长除外)。其他临时性任务,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保卫科需要派人完成,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如有增加其他额外固定任务,采购人另行支付费用。 14.9服务质量监控: 14.9.1管理服务总体目标监控: 14.9.1.1 树立服务第一的思想,为采购人创造安全、舒适、文明的医疗环境及居住环境。 14.9.1.2 投标人必须保证派驻保安员的稳定性,如保安员有调离或离职,调离或离职人员离开之前,跟班人员必须有一个星期的跟班熟悉时间。 14.9.2 管理服务责任与监控方式: 14.9.2.1 由采购人保卫科对投标人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沟通。 14.9.2.2 投标人项目经理需主动与采购人保卫科联络,定时征求意见并改进工作。 14.9.2.3 如采购人范围内发生公有财物被盗案件,系由于投标人保安员失职、渎职所造成的,投标人须赔偿相应损失。 14.9.2.4采购人工作人员、住院病人、就医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是由于投标人监管不力造成的,如果损失人提出赔偿而且经公安、司法程序确定或其它相关法律规定必须承担相应责任或作出赔偿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和负责赔偿。 14.9.2.5 投标人保安人员在岗位履职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由投标人按有关法律规定程序赔偿。保安人员出现劳动争议由投标人按《劳动合同法》有关条款进行妥善处理,采购人概不负责。 14.9.2.6投标人保安人员在岗位履职期间,严禁采购人的工作人员及患者人员家属发生打架斗殴事件,除公安机关认定的属于正当防卫外,若发生按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责令予以辞退,并由投标人与当事人承担相关经济与法律责任,涉及费用由投标人先行垫付。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 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叁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15.5.1 投标人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地方有关劳动用工的相关法规,承担所录用保安人员服务费包含:安保人员工资、住房补贴、高温补贴、伙食补贴、安全奖、满勤奖、年终奖、年休假补贴,同时应为全体派驻人员购买保险等费用,否则由此引发的劳动纠纷由投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担连带关系和责任。保安员发生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并承担所有责任。 15.5.2 建议投标人对采购人现有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以保持工作的延续性和工作质量,同时,给予同等的待遇,保持稳定。 15.5.3 投标人不得将委托管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管理,不允许分包或转包管理责任和管理事宜,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15.5.4采购人如有重要检查、重要嘉宾参观以及其它重要活动时提前通知,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保卫科要求加强保安服务。若遇火警、水灾、台风暴雨等特殊情况,要立即组织应急小组配合采购人进行抢险。 15.5.5采购人协助投标人对保安员进行工作所需疾病预防知识的培训和服务指导。 15.5.6 投标人在采购人现有保安值班室,临时设立保安部办公场所(由医院解决)。 15.5.7采购人为投标人提供保安员值班室,保安员自行解决饮食及生活用品。 15.5.8 投标人对驻守的保安人员调整,需提前通知采购人保卫科部门,且请假或空缺人员岗位由投标人自行补充,未安排人员补岗的扣双倍工资(按采购人提供的工资换算)。 15.5.9 投标人所雇用的保安员基本工资(不包括员工社保、医保、福利以及加班工资等)不能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投标人必须替所雇用的保安人员缴纳社保、人身意外险等。投标人必须承诺不能发生拖欠员工工资的问题,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采购人概不负责。 15.5.10若采购人有特殊情况,本合同期限可延长1至3个月,费用按中标费用结算。 。
甲方: | 福建省宁德人民医院 | 乙方: | 福建省卫全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住所: | 蕉城区815西路11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杜园路16号长悦大厦2层07办公、08办公 |
单位负责人: | 左起禧 | 单位负责人: | 孙军建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 联系方法: | 0591-********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福州城门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415*****4042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2年10月27日
标签: 安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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