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体血回收机、手术吊塔等预中标结果

自体血回收机、手术吊塔等预中标结果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项目

采购结果的预公告

绵公资采购结果预公告〔2015〕57号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的若干意见》(川财采〔2013〕66号)的规定,现将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项目采购结果预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自体血回收机、手术吊塔等

三、采购项目编号:MYZC招(2015)28号

四、项目包个数:7个

五、采购组织单位: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评审日期:2015年4月20日

八、评审委员会成员:周 云、赵郁怡、顾 海、勾忠杰、吉顺福、王冬梅、龙新平

九、评审结果:

中标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

金额(万元)

包二

第一中标候选人

四川博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775.54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成都港汇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779.25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成都泰格斯科技有限公司

776.0000

包三

第一中标候选人

成都华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2.45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四川宗维力贸易有限公司

22.4950

第三中标候选人

成都艾美克科技有限公司

22.4900

包七

第一中标候选人

成都华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54.8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成都艾美克科技有限公司

54.9550

第三中标候选人

四川正行药业有限公司

54.9800

包一、包五:符合性审查通过供应商不足三家,废标。

包四:交纳保证金供应商不足三家,废标。

包六:递交文件供应商不足三家,废标。

十、本预公告期限:为网上发布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

十一、本预公告的效力:在采购结果预公告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组织单位提出书面意见,但不得以供应商质疑的形式提出。采购组织单位收到供应商的书面意见后,应当进行核实,发现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规定不应为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人应当不予确定其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供应商认为采购结果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进行质疑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告后提出。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地址:绵阳市涪城区跃进路56号

联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9*****293

采购组织单位地址:绵阳市三江西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

联系方式:交易评审科电话 ****-*******,现场监督科电话 ****-*******

特此公告。

2015年4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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