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江大桥增设垂直升降梯(朝天门大桥)、千厮门大桥品质提升及千厮门大桥城市观景阳台项目电梯、扶梯供货及安装工程(第二次)合同公示表
跨江大桥增设垂直升降梯(朝天门大桥)、千厮门大桥品质提升及千厮门大桥城市观景阳台项目电梯、扶梯供货及安装工程(第二次)合同公示表
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基本信息公示表
项目名称 | 跨江大桥增设垂直升降梯(朝天门大桥)、千厮门大桥品质提升及千厮门大桥城市观景阳台项目电梯、扶梯供货及安装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
项目编号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 | |||||
中标人名称 | 工程概况 | 合同工期 | 质量标准 |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 合同签订金额(元) | 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溧阳双力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所涉4台电梯、12台扶梯的供货和安装。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梯和扶梯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供货、运输(含包装)、装卸(含二次或多次装卸)、转运、现场保管、仓储、保险、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税费、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办理设备安装相关手续、直至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注册并取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等并承担一切费用(必须符合最新执行的国家规定的相关电梯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并交付招标人使用。质量保证期为取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次日起60个月。 | (1)朝天门大桥垂直升降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日历天; (2)千厮门大桥自动扶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0日历天。 | 所有零部件和材料都必须是全新未经使用的产品且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并取得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等。 | 2022年10月13日 | 朱阿平 | 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 ||
备注: |
注:1.招标人及中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标签: 观景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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