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芜湖市中医医院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等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正在公示]芜湖市中医医院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等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芜湖市中医医院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等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01CG2022FW7841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中医医院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等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繁昌县友谊医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代亭村

中标金额:******.00元/年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200ml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含盖)

品牌:友谊

规格型号:瓶高13.85cm;直径 5.62cm;瓶重26.5g;盖子高2.1cm;盖直径3.02cm;盖重3.2g;总重29.7g;瓶加盖总高14.1cm。

数量:******

单价:1.24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

侯晞 芮元峰 刘亮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100 万元×1.2%

收费金额:390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中医医院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九华山路

联系方式:055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2海螺商务北楼4-5层

联系方式:05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凯峻

电话:152*****027

十、附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

附件下载:安全提示:如点击附件时,有以下提示,"疑似跨站请求伪造,访问已被禁止",是由于此政府网站不允许直接下载附件,请在此提示页面的浏览器地址栏中,再次进行回车访问下载。

竞争性谈判文件.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口服液体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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