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芜湖市中医医院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等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正在公示]芜湖市中医医院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等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芜湖市中医医院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等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01CG2022FW7841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中医医院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等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繁昌县友谊医药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代亭村
中标金额:******.00元/年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200ml口服液体药用聚酯瓶(含盖) 品牌:友谊 规格型号:瓶高13.85cm;直径 5.62cm;瓶重26.5g;盖子高2.1cm;盖直径3.02cm;盖重3.2g;总重29.7g;瓶加盖总高14.1cm。 数量:******个 单价:1.24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侯晞 芮元峰 刘亮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100 万元×1.2%
收费金额:390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无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中医医院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九华山路
联系方式:055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2海螺商务北楼4-5层
联系方式:05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梅凯峻
电话:152*****027
十、附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
标签: 口服液体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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