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2022年和县巩固脱贫攻坚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般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验证性检测

中标公示:2022年和县巩固脱贫攻坚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般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验证性检测

项目名称

2022年和县巩固脱贫攻坚农村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般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验证性检测

项目编号

DCZB-2022-058

招标人

名称

和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地址

和县交通局大楼5楼

联系人及电话

苏晶晶 153*****908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和县经济开发区牛屯河路东-建筑业总部大厦5楼(509室)

联系人及电话

李宇 199*****76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27日13时3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 称

湖南金君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价(元)

*****.00元

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验证性检测工作完成结束。

质量要求

合格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和县交通运输局提出投诉,投诉联系电话:0555-*******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信息发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振兴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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