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结果公告-编号:441825-2022-00852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结果公告-编号:441825-2022-00852

一、项目编号:******-2022-*****

二、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34楼34,106,66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

服务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移动医生工作站系统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343,06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住院电子病历信息系统(含病案统计管理、病案首页质控管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1,457,25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门诊一体化医生工作站系统(含门急诊电子病历、发热门诊)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372,96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住院医生工作站系统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171,19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门诊挂号预约管理系统 门急诊收费管理系统 出入院管理系统 配置管理系统 门诊分诊管理系统 显示大屏接口/信息系统 医技收费管理系统 门诊输液管理系统 HIS手术管理软件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1,140,29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随访管理系统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261,56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移动决策支持系统(实现各项运营和管理指标APP客户端查询、监管)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302,70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双向转诊、远程联合门诊、远程会诊、微信便民服务、统一预约挂号平台、体检服务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563,92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医共体监管主题((包含医共体整体概况、医共体财务监管、医共体人员监管、医共体医疗服务监管、药品使用监管、公共卫生监管、分级诊疗监管、四中心业务监管、互联网+医疗健康业务监管)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645,12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慢病管理主题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201,80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合理用药检测系统 前置审方管理系统 处方点评管理系统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50,50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重症监护信息系统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402,00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药库管理系统 门诊药房管理系统 住院药房管理系统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251,75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手术麻醉信息系统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342,72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治疗管理系统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170,85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移动护理信息系统(PDA)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504,00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输血管理信息系统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302,70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住院护理工作站系统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130,78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护理管理系统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432,58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住院临床路径管理系统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211,05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24口接入交换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72,648.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防火墙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171,195.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内网核心交换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355,118.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汇聚交换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126,545.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医院智能BI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906,30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交互防火墙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147,919.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医院感染管理系统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90,45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医疗统计报表系统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252,00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医疗不良事件管理系统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40,24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疾病监测报告管理系统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40,24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数据迁移服务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603,60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态势感知设备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30,943.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负载均衡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100,70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安全态势感知系统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77,535.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态势感知主控设备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105,336.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入侵检测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77,136.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智能综合机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205,535.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日志审计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55,78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网闸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107,434.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堡垒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69,345.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密评服务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301,50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云桌面租赁服务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605,00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网络租赁服务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1,866,00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等保测评服务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1,327,92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数据灾备服务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655,85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平台/第三方接口服务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1,626,687.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消毒供应中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808,00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区域体检中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564,48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区域影像中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1,008,00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区域心电中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707,00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智能辅助引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161,12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区域检验中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453,60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集成门户、数据交换平台、数据资源中心(数据库)、平台基础服务、基础应用系统、健康服务总线、数据质量管理、数据资产监管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1,814,40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健康档案浏览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261,82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区域病理中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251,50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绩效管理系统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502,50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设备管理系统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261,56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预算管理系统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603,00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453,15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财务管理系统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653,90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成本核算管理系统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554,40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区域慢病中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605,40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统一支付平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402,80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后勤物资管理系统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452,25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药品管理、耗材管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503,00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基层电子病历系统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867,74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决策支持系统 医疗资源分析 医疗服务分析、公卫服务分析、药品服务分析 医共体运营分析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564,48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医保费用控制系统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433,01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基层数字化医院系统软件(HIS)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785,46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危急值流转管理系统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221,10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电子签名系统(CA)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303,00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合理用药(包括前置审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302,40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处方点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503,00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平台运营主题、业务运营主题、医疗效率主题、医疗质量主题、公共卫生主题、医疗资源主题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565,040.00
1-1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协同办公管理系统(区域OA)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质保期五年,自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签字之日起计算按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执行261,82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知平、钟山林、曹卫权(采购人代表)、林志毅、邓理曾、黄毅源、毛芷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人须于收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结果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汇款(或现金)方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项目的中标服务费。投标总报价应包含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定额收取,收取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元)。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13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医共体信息化建设项目):

供应商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综合得分得分排名推荐排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通过通过57.5030.006.5894.0811
长讯通信服务有限公司通过通过44.4316.006.5767.0022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6.8616.006.5759.4333
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通过36.7114.008.0158.724
广州市易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通过29.5711.0010.0050.57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西路

联系方式:0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宏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南路16号华茂广场商住楼3层商铺02号

联系方式:07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智健

电话:0763-*******

清远市宏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30日


相关附件:
******/gpx-bidcore/2022/10/30/8a7ebfb9838dc6720183b6a307750d03/.pdf?accessCode=671f727b2c3bcac1586b51a51cfa986e">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pdf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共体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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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宏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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