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数字产业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结果公告

新民市数字产业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新民市数字产业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结果公告 有效期:2022/10/31 至 2022-11-01
撰写单位: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于欣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新民市数字产业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2-******-*****

二、项目名称:新民市数字产业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编制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5巷3号

中标(成交)金额:297,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新民市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编制

供应商名称: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天河区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7号2001、2002房

中标(成交)金额:26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编制

服务类

名称:新民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编制(C1301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001包 新民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编制

服务要求:新民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编制 一、项目背景“十四五”时期是新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为激发数字经济发展活力,加速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及数据价值化进程,推动数字政府及数字社会建设,根据《“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数字辽宁发展规划(2.0版)》《数字沈阳发展规划》及新民市“十四五”规划,结合新民实际制定规划期限为2022-2025年、展望至2035年的数字经济发展规划。二、服务要求(1)基本要求本次规划在分析新民市数字产业发展基础、存在问题以及面临形势的基础上,确定总体发展目标,并制定详细的数字经济发展主要指标表。规划主要从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加快布局数字基础设施、提升县域治理数字化水平,并充分挖掘数字要素价值之后,构建符合新民市发展实际的数字创新生态体系。(2)工作内容:2.1进行现场调研,充分了解项目实施要求和主要难点;2.2完成本项目规划报告编制;2.3照甲方提出的意见对报告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3)工作成果:3.1规划报告讨论稿(电子版,纸质版5份)3.2规划报告报审稿(电子版,纸质版10份)3.3规划报告审定稿(电子版,纸质版10份)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规划(或方案)编制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划标准及符合采购单位要求。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标准要求。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新民市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编制

服务类

名称:新民市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编制(C1301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新民市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编制

服务要求:新民市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编制 一、项目背景。为加快新民市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结合新民市实际,制定符合新民发展需求的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二、服务要求。(1)基本要求。新民市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主要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等三方面确定总体要求,从培育百强县主力军,多措并举创建全国百强县,融入和服务沈阳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行动,实现新民打造辽宁省县域发展标杆。从增强工业竞争力、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加快服务业提质增效、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园区提档升级等五方面壮大县域产业。通过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改革创新、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用地、资金、人才保障,提升新民市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素保障水平。(2)工作内容:2.1进行现场调研,充分了解项目实施要求和主要难点;2.2完成本项目规划报告编制;2.3照甲方提出的意见对报告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3)工作成果:3.1方案讨论稿(电子版,纸质版5份)3.2实施方案报审稿(电子版,纸质版10份)3.3实施方案审定稿(电子版,纸质版10份)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规划(或方案)编制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标准要求。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燕杰、郑延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新民市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编制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新民市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编制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民市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市府路18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宏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纬十三纬路58号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欣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新民市数字产业与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规划-服务类竞争性磋商文件1017分两包.doc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发展规划 县域经济 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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