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河北区财政局2022年政府采购集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为加强集中采购机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天津市河北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区级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通知》的有关规定,河北区财政局决定对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2021年度政府采购工作进行监督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考核情况

(一)考核内容:

1、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运行情况。主要包括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执行情况,采购文件归档及备案情况等;

2、政府采购工作效率。主要包括采购方式法定时限,政府采购项目废标(终止)情况等;

3、政府采购工作质量。主要包括收费及投标(履约)保证金收取退还情况,内控机制建设及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情况、内部培训情况等;

4、投诉举报情况。主要考核在2021年度有无针对集中采购机构的有效投诉或举报。

(二)项目检查情况

本次考核共抽取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2021年度组织实施的6个采购项目档案及相关评审音像资料,检查是否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开展采购工作;是否及时、依法公告采购信息;是否依法依规抽取和使用评审专家;现场组织管理及采购各环节程序是否合法合规;是否认真做好质疑答复工作等。

二、考核结果和存在问题

经考核,河北区政府采购中心2021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完成情况考核评分97分,考核结果为优秀。

在检查中发现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年度采购项目废标(终止)率为17.5%,废标率偏高。

2.采购文件撰写不规范,文件内出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招标要求”等不规范表述。

3.采购文件出现“较为”、“一般"等容易出现歧义的表述。

4.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有待加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三、整改要求

(一)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

提升政府采购文件编制水平,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提升服务水平,督促采购人和供应商在法定时限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在采购人委托事宜范围内及时解答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推进代理机构向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维护政府采购秩序,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水平

加强本单位政府采购专职人员队伍建设,提高采购人员专职化、专业化水平。定期开展培训教育活动,引导从业人员根据本区政府采购业务实际特点开展专门化集中学习,并留存培训记录作为监督检查的考核依据,努力建设一支懂政策、懂法律、懂专业、懂技术的专业人员队伍。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请你单位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进行整改,并于收到本结论后10日内依法整改,并将整改报告以书面形式报送我局。

河北区财政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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