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CS-202*****0090-1 采购人(全称):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上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县2016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同超物流二期)、金弛园林二期、原湖南家电物流二期(270亩)等项目房屋拆除机械人工服务外包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009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折扣率(%) | 1 | 长沙县2016年度第二批次建设用地(同超物流二期)、金驰园林二期、原湖南家电物流二期(270亩)等项目房屋拆除机械人工服务外包 | 其他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 | 项 | 1 | 94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肆拾万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服务明细及上限价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上限单价元(上限含税价) | | 1 | 大挖机(型号:360/180) | 340元/小时/台 2636元/台班/台 | | 2 | 小挖机(型号:70) | 180元/小时/台 1400元/台班/台 | | 3 | 推土机(型号:816D) | 340元/小时/台 2530元/台班/台 | | 4 | 拖车 | 632元/趟 | | 5 | 炮机(型号:360/180) | 380元/小时/台 | | 6 | 普通人工 | 220元/工日 | | 7 | 洒水车8t | 796元/趟 | | 8 | 后八轮渣土车 | 1898元/趟 | |
备注: 1、以上单价均为含税全费用综合价格。其中车辆及机械设备的价格包含该车辆及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工及油耗等。 2、机械设备操作时间按每小时计算,每天和每台班均按8小时计算;普通人工时间少于4小时(含4小时)按0.5个工日结算,人工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不超过8小时,按1个工日结算。 3、本表中未列设备、材料、人工价格,而采购人工作需要的,其上限价由采购人参照县投评指导价确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相关政策调整拆除费用单价的,则按最新政策调整结算单价。 4、本项目投标人均衡考虑后按统一投标折扣率,结算价单价为上限价格×统一投标折扣率。 5、成交单位所派劳务人员全天的伙食费用由成交单位负责,采购人不另行支付费用。 6、未列入上述表格中的材料、机械项目及工具结算费用按定额规定计取,且不高于当时市场价。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8-20 ——2022-10-30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黄兴镇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根据房屋结构及地理位置,拆除施工方式以机械拆除为主,人工拆除为辅。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 4.2收款账户:湖南星沙农村商业银行黄花支行(湖南上星建筑劳务有限公司:820*****002******)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合格。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本项目为按时结算项目,成交人须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相关事项,成交人在完成任务后须汇报至采购人进行验收,对工作量进行核对、签认,成交人未达到项目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重新组织实施。验收合格后,由服务队伍开具发票进行报批。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中标)人承担相应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或使用单位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或使用单位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中标)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委托乙方完成本协议约定的房屋拆除机械人工服务任务,负责项目实施情况的验收签证。 2、自本协议签订日起,分批次移交需拆除房屋;并配合乙方营造良好 的拆除施工环境,督促检查乙方拆除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工作,确保拆除施工安全顺利实施。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依法承担拆除项目范围内约定的房屋拆除机械人工服务任务。 2、负责对拆除施工现场的安全警戒、拍照、摄像及清场工作。 3、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遵守拆除施工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规 范及制度。施工前应配备必备的安全生产设施,全过程加强安全监督管 理,杜绝一切房屋拆除施工事故。拆除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 4、文明施工,确保拆除施工现场符合规范要求,拆除施工产生的废 渣、废料应按规范堆放。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2年08月21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花镇黄花村湖当组277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