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普兰店先进制造产业园区项目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大连普兰店先进制造产业园区项目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大连普兰店先进制造产业园区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TP********* | 工程名称 | 大连普兰店先进制造产业园区项目EPC总承包 | ||||||||
标段编号 | ******TP*********001001 | 标段名称 | 大连普兰店先进制造产业园区项目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大连普兰店制造园区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辽宁正泉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11月0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2年11月04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市 | 建设地点 | 大连普兰店铁西街道二道岭社区和太平街道海湾社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徐旭锋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 | 鄂142*****022***** | -2.******% | 1096日历天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施工质量合格验收标准。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93.48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单位名称 |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徐旭锋 | 闫丹丹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徐旭锋 | 闫丹丹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马威 | 袁琳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建安B(2022)*******],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鄂142*****022*****]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BB(2013)*****],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辽121*****007*****]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道路桥隧专业高级工程师[*********] | [市政给水排水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1*****355) | |||||||||
注册资格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 | 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鄂142*****022***** | 辽121*****007***** | |||||||||
投标报价 | -2.******% | -2.******% | |||||||||
工程工期 | 1096日历天 | 1096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施工质量合格验收标准。 |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施工质量合格验收标准。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 |||||||||
评审得分 | 93.48 | 83.2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设计费费率1.41%,工程施工费控制数下浮率2.51%,企业得分业绩:中山市中心组团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提升工程(中心城区10条河涌)EPC+O(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秦皇寺28路等24个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本溪市高峪大峪地区峪明路维修改造工程设计。第二中标候选人:设计费费率1.41%,工程施工费控制数下浮率2.54%,企业得分业绩:金州产业新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 项目。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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