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林业局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宣城市林业局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
二、项目名称:宣城市林业局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宏士达应急装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 389 号中佳铁道产业园区 5 栋 1 层 1-2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 称 | 便携高压消防水泵 |
品牌(如有) | VALVERDE(瓦尔韦德) |
规格型号 | HSD-395ZL |
数量 | 6台 |
单价 | |
备注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曹顺昌、程爱红、严静(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 807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林业局、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51号、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联系电话:0563-*******、0563-*******、056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林业局
地址:宣城市宣州区鳌峰中路51号
邮箱:xcyj108@163.com
联系方式: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
邮箱:**********@qq.com
联系方式:0563-*******、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主任、王工
电 话:0563-*******、0563-*******、05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标签: 森林防灭火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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