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抚示范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农村饮用水工程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沈抚示范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农村饮用水工程EPC总承包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沈抚示范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农村饮用水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TP********* | 工程名称 | 沈抚示范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农村饮用水工程 | |||||||||||||||||||
标段编号 | ******TP*********001001 | 标段名称 | 沈抚示范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农村饮用水工程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 填报单位 | 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年11月01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2年11月04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抚新区·沈抚新区 | 建设地点 |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单位名称 | 沈阳鑫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 鞍山市政修建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张继平 | 王建勋 | 史继 |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张继平 | 王建勋 | 史继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缪永刚 | 王喜锋 | 白晓峰 | |||||||||||||||||||
施工负责人资质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AB[2004]*****],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辽121*****008*****]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AB[2010]*****],市政公用工程一级[辽121*****007*****]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辽建安CB[2014]*****],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辽121*****016*****] | |||||||||||||||||||
设计负责人资质 | 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CS*********],注册公用设备师(暖通空调)[CN*********] | 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CS*********] | 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CS*********]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 | (辽121*****008*****) | (辽121*****007*****) | (辽121*****016*****) | |||||||||||||||||||
投标报价 | 97.600000% | 99.300000% | 98.500000% | |||||||||||||||||||
工程工期 | 270 | 270 | 270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 | |||||||||||||||||||
评审得分 | 90.05 | 87.74 | 87.62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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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沈阳鑫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 鞍山市政修建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沈阳鑫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辽宁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勘察费:68.5%;设计费:68.5%;工程费:97.6%。辽宁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单位(辽宁城建设计院有限公司),勘察费:69%;设计费:69%;工程费:99.3%。鞍山市政修建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单位(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勘察费:69%;设计费:69%;工程费:98.5%。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https://www.lnzbtb.com/BPSystem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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