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检验所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中标结果

市场监督检验所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2022AMMZJ*****

二、项目名称:巢湖市市场监督检验所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聚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散兵镇散兵总街164号1幢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巢湖市市场监督检验所实验室装修改造工程

施工范围:本项目主要包括实验室装修改造装饰、强电、火灾自动报警、给水、污水、消防、通风及气路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4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丹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7546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功玲、钱立新、孙方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照合肥市物价局(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规定收取;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编制费:以成交价为计算基数,分包别参照皖价服[2007]8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的70%收取,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人民币肆仟零捌拾叁元贰角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东塘路82号,联系人:孙芹,联系电话:151*****977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质疑,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或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室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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