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自然村水泥路工程设计服务中标结果
通自然村水泥路工程设计服务中标结果
一、项目名称:2014年合浦县(第2批)通自然村水泥路工程设计服务(GXBHZC-2015-J3-0038-DY)
二、采购人:合浦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办公室
三、首次发布竞争性谈判采购信息时间:2015年4月17日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4月24日北京时间9时30分
五、成交结果公告时间:2015年4月24日至2015年5月5日(共7个工作日)
六、成交结果:
成交供应商: 玉林市金盛公路规划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广西玉林市教育中路386号盛业家园A1栋1201室。
成交金额: 人民币壹拾陆万捌仟伍佰玖拾柒元整(¥168597.00)。
七、谈判(评审)小组成员:黄剑波、曾芸先、庞则建。
八、说明:1、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的要求来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4、质疑联系部门: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投诉联系部门:合浦县财政局 电话:****-*******
采购人:合浦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德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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