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改建工程(一期)一一墙地砖采购项目
扬中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改建工程(一期)一一墙地砖采购项目
扬中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改建工程(一期)一一墙地砖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东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并于2022年 5月12 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SZC-******-DCGL-C2022-0006
项目名称:扬中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改建工程(一期)一一墙地砖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约61万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61万元,磋商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磋商响应处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安装完成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中标人所提供的产品不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扬中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②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③具备本项目制造商或经销资格及服务能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④企业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或网页截图。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⑥具备工商注册所在地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纳税和社保缴费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各供应商需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5、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
1、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和邮箱获取文件。
1.1现场获取文件地点:江苏东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镇江市扬中市中电大道298号)
1.2、邮箱获取文件:请投标供应商将投标登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qq.com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没有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资料并通过我公司上述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江苏东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长江支行
时间:自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5 月10日,每日9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
登记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见采购公告,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方式:网上自行下载
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 5月 12 日北京时间上午08:30 至09:00(截止时间)。
地点: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磋商室查看一楼显示大屏)
五、开启
时间:2022年5月12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地点: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磋商室查看一楼显示大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形式:因疫情防控,本项目接收现场投标和邮寄投标,风险地区投标人应尽量采用邮寄方式(EMS或者顺丰快递)提交投标响应文件(不接受到付件)。
(1)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时间:2022 年 5月 12日8:30 至 9:00(北京时间)。
地点: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子中路168号,标室安排查看一楼显示屏)。
(2)邮寄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①邮寄提交地点:江苏省镇江扬中市中电大道298号
②接收人:顾婷婷
③联系方式:139*****009
④邮寄提交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开标一览表,并以非现场方式“电话”参与评审的必要环节。邮寄件须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标识(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无标识或标识模糊不清的,不予接收。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投标响应文件须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送达并由接收人签收,外包装破损的邮寄件不予接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疫情期间的寄件速度并自行承担邮寄件损失或损毁的一切风险。采用邮寄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还需将“非现场方式”投标申请随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寄出,申请表格式随投标文件同时上传,各投标人在下载投标文件时自行下载填写。
⑤采用邮寄投标的,投标人代表须在开标当日保持手机畅通。
1、现场勘察:
(1)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自行查明或核实有关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资料。
(2)现场踏勘期间,投标人承担自身的费用、责任和风险。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采购人均不负责。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具体表述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九、疫情期间投标特别说明:
1、凡参与项目现场投标的人员请按照相关要求事先填写《开标承诺书》(详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并带至开标现场(一式一份,无需装订至投标响应文件)。
2、凡参与项目现场投标的人员,原则上每个单位不超过1人,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各省地区风险等级划分以及扬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的疫情防控要求,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须持有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凡参与现场投标的人员需遵守相关规定,开标当日请携带身份证、出示苏康码及行程码;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
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阶段人员防疫检查严格,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检查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入扬畅行要求的一切风险,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中市公安局
地址:扬中市天后宫路166号
联系方式:0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东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中市中电大道298号
联系方式:0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婷婷
电话:139*****009
江苏东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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